6月14日,襄阳市汉江国家湿地公园绿意盎然,城园相融、蓝绿交织,绘就一幅美丽生态画卷。 (杨东 摄)
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和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始终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认真执行党的领导各项制度,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不断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丰富各层级民主形式,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
——摘自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
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是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的重要途径,也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形式。
1980年,省人大常委会首次行使决定权,出台《关于全省县级直接选举工作的部署的决议》。1999年12月,我省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出台,以制度规范重大事项决定工作。
40多年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扣中心大局、聚焦重点工作、回应民生关切,依法依规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推进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化常态化,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
站位全局谋发展,推动省域战略规划有效实施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5次考察湖北,赋予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目标定位。
5月29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湖北省域战略规划》。
这是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对湖北发展作出的全局性、综合性、长期性战略谋划,是引领全省上下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的统领性规划。
党和国家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7月25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作出《关于大力推动〈湖北省域战略规划〉实施的决定》,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推动省域战略规划有效实施。
要准确把握实施省域战略规划的总体要求,锚定“一个战略”、构建“一张蓝图”、搭建“一个平台”、创新“一套机制”……决定从实施省域战略规划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重点任务、有效实施等4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务实举措,广泛凝聚磅礴力量。
“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上来,扎实推动省域战略规划贯彻实施,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贡献人大力量。”审议时,有的人大常委会委员说。
近年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谋划推进人大工作,因时因需,充分发挥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职能,更好地把党的领导和人民意志结合起来——
作出《关于大力推动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历时3个月数易其稿,融入1500余条意见建议,来自基层的声音写进了决定文本,为我省高质量发展绘出“施工图”。
作出《关于大力推动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的决定》,将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努力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的奋斗目标,用法言法语转化为全省人民共同意志。
服务中心强保障,构建长江生态保护制度体系
水是湖北最大的特点、最大的省情。
2022年12月,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了省政府提出的《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
这是我省第一部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统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规划,是未来一个时期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的行动纲领。
自觉站在全省发展大局中思考谋划工作,扎实推动规划纲要深入实施。
本次会议上,还表决通过了《关于大力推动全面实施〈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的决定》,对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进行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
“这是以法治力量保障和推动流域综合治理,积极探索以四化同步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的有效举措,对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具有重大意义。”审议时,有的人大常委会委员说。
近年来,我省坚持以创新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全面建立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让一条条江河成为惠泽百姓的幸福河。
服务中心强保障。省人大常委会坚持统筹谋划,系统总结制度成果,适时作出重大事项决议决定,切实保证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有效实施,基本形成长江生态保护的法规制度体系——
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环境保护工作的决议》,加大对长江、汉江、清江等重点流域和三峡库区、丹江口水库等主要湖泊水库和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力度。
作出《关于大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决定》,从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湖北责任、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三个方面推动落实。
作出《关于长江汉江湖北段实施禁捕的决定》,在全国率先以立法方式推动依法禁捕退捕。
作出《关于推进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 守护长江母亲河 促进我省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决定》,突出长江生态环境修复,推进长江保护法全面有效实施,依法守护一江碧水向东流。
9月底,《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的决定(草案)》将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作为湿地大省的湖北,将以法治守护湿地生态功能及生物多样性,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推进我省湿地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
专业领域促改革,助推行业高质量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将努力培养造就更多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作为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举措,将在全社会弘扬劳动精神等作为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的工作要求。
2023年5月25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决定》。这是全国首个由省级人大出台的相关决定。
扎实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主动担当和积极培育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主力军,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2000余字的决定文本中,字里行间流露着改革、发展、奋斗的气息。
助推全社会形成崇尚劳动、尊重劳动者的良好氛围,决定旨在维护好劳动者合法权益,引导和激励劳动者群体在实现个人价值的同时助力经济社会发展,为我省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提供更有力的人才支撑。
“加强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工匠人才的选树培育和激励引导工作,保障他们合法的劳动权益,让劳动者的热情可以充分地调动,更好地在先行区建设中当好主力军。”作为实施决定的责任主体,省总工会政策研究室有关负责人说。
改革,大潮奔涌;法治,固本强基。
事关区域发展长远性、根本性、全局性、综合性的重大事项,通过行使决定权,切实为深化各领域各方面体制机制改革保驾护航。
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聚焦省委高度关注、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区域改革发展的重要问题,科学确定行权议题,就某一细分领域出台决定,勇蹚改革“深水区”——
《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是第一家省级人大常委会授权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等”外探索,也是全国第二家省级人大常委会出台的相关决定。
《关于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 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决定》,被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推广,这一决定在全国属首例。
《关于促进全省冰雪运动发展的决定》,依法保障和全力推动冰雪运动蔚然成风、冰雪经济破茧成蝶、冰雪旅游崛起成峰,为加快建设国家冰雪运动“南展示范区”提供制度保障。(王婧、仁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