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黄石新港园区韦源口镇一仓储物流有限公司因生产车间的室内消火栓未按要求配置消防水枪、消防水带,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被消防部门依法立案处罚。
日前,新港园区消防救援大队在对辖区开展丙类厂房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时,发现该仓储物流公司生产车间室内消火栓均未配备水带、水枪,该公司是一家回收加工处理废旧纺织品的企业,厂房堆放的大部分都是可燃物品,一旦发生火灾,水枪作为灭火作战中最基本的装备之一,其缺失会直接影响到灭火的效果和速度,大大增加火灾蔓延的风险。针对检查情况,消防监督员当场指出存在隐患问题的严重性,并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立案查处。
经消防救援部门调查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大队给予该公司罚款人民币5800元整的行政处罚。
该单位负责人表示,已深刻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表示将会积极配合,及时整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同时,今后将引以为戒,切实加强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通讯员 向明丽
责任编辑 邱桂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