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多起违法典型案例
2024-07-31 21:39
发布于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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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今天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报了多起
关于电动自行车流通领域违法典型案例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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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电动自行车流通领域
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二)
近年来,因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以及蓄电池燃爆等原因导致的事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为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非法拼装、改装、加装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市市场监管部门联合相关部门正在纵深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为持续强化警示教育震慑作用,市市场监管局通报第二批电动自行车流通领域部分违法典型案例。
1.黄石港区黄石大道某电动自行车车行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电动自行车案
公安交管部门在调查2024年7月10日发生在黄石市沿江大道朝阳阁路段的一起小型汽车与电动自行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中(事故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受伤、两车受损),发现事故电动自行车是车主于2023年1月在黄石大道旁黄石港区某电动自行车车行购买,经初步调查,该车行涉嫌销售非法改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将案源线索移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电动自行车属于需经强制性认证的产品,当事人销售电动自行车时存在非法改装、加装外扛、尾箱,增加电池数量(加大功率)、将国标规定的48V电池加大至72V销售等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等规定,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该案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依法办理之中。
2.黄石港区花湖大道某电动自行车车行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电动自行车案
公安交管部门在调查2024年7月15日发生在黄石市湖滨大道延安路口的一起小型汽车与电动自行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中(事故造成小型汽车受损),发现事故电动自行车是车主于2022年8月在花湖大道旁黄石港区某电动自行车车行购买,经初步调查,该车行涉嫌销售非法改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将案源线索移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事人销售电动自行车时存在非法改装、加装尾箱,增加电池数量(加大功率)、将国标规定的48V电池加大至60V销售等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等规定,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该案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依法办理之中。
3.黄石港区沈下路某电动自行车车行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电动自行车案
2024年7月24日,根据黄石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移交的案源线索,黄石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依法对黄石港区沈下路某电动自行车车行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销售的2台电动自行车存在非法改装电池、加装靠背、座椅等问题。
当事人销售非法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等规定,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该案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依法办理之中。
4.黄石港区湖滨路某电动自行车车行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电动自行车案
2024年7月18日,根据黄石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移交的案源线索,黄石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依法对湖滨路旁黄石港区某电动自行车车行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销售的2台电动自行车存在非法改装、加装外扛、尾箱、座椅等问题。
当事人销售非法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等规定,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该案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依法办理之中。
5.黄石港区黄石大道某电动自行车车行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电动自行车案
2024年7月5日,根据黄石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移交的案源线索,黄石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依法对黄石大道旁黄石港区某电动自行车车行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待售的3台电动自行车存在非法改装、加装外扛、尾箱等问题。
当事人销售非法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等规定,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该案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依法办理之中。
6.大冶市某电动摩托车车行销售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电动自行车案
2024年6月21日,大冶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大冶市某电动摩托车车行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车行待售的2台“雅迪”牌电动自行车后座、脚踏等处有较为明显的改装现象,与随车的产品合格证所载情形明显不一致,不符合该车强制性认证要求。当事人销售不符合强制性认证要求的产品等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等规定,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车行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依法办理之中。
2024年6月19日,下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下陆区某车行销售的2台电动自行车(品牌:雅迪,型号:TDR3089Z、TDR2943Z)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经检验,该车“整车质量”和“鞍座长度”不符合GB17761-2018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为不合格产品。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等规定,下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案件线索移送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进行处罚,目前该案正在依法调查处理之中。
2024年6月6日,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阳新县排市镇山田村一处电动车车篷加工窝点进行突击检查。经查,该加工点属无照加工经营,售出的遮阳蓬最终被非法加装到电动自行车上,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该窝点予以查处取缔,现场没收电动车车篷310套及若干配套零部件。
9.西塞山区河口镇某电动自行车车行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电动自行车案
2024年6月3日,根据西塞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移交的案源线索,黄石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依法对西塞山区河口镇某电动自行车车行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销售的2台电动自行车存在非法改装、加装外扛、尾箱,并将锂离子电池替换成铅酸电池销售等问题。
当事人销售非法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等规定,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该案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依法办理之中。
2024年6月3日,黄石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依法对黄石市某车业有限公司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型号:TDT6111Z)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经检验,该车“尺寸限值”不符合GB17761-2018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为不合格产品。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等规定,黄石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案件线索移送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进行处罚,目前该案正在依法调查处理之中。
下一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按照全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要求,持续加大执法力度,重点检查在售电动自行车是否被非法改装、加装等,落实“一车一池一充一码”互认协同要求,一旦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从严查处。
在此,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郑重提醒全市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等经营者,坚持守法合规经营底线,不得销售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等有安全隐患的产品;呼吁广大市民自觉抵制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等违法违规行为,如发现身边存在违规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行为,请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举报,共同消除身边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