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医保八项举措助力积极生育

2024-07-09 15:56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3240

“二胎比一胎医疗费用更少,而且医保报销更多了!”近日,38岁的二胎产妇鲍女士在宜昌市第一医院拿到收费单据时惊喜不已。

6年前鲍女士初次怀孕时,在宜昌市第一医院住院进行剖宫产分娩,发生医疗费用10075元,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6948元,住院分娩生育保险报销限额4000元。怀上二胎后,鲍女士在同一家医院进行剖宫产分娩,发生医疗费用8091元,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5828元,报销了5129元。鲍女士感叹:“比第一次生孩子时多报了1000多元,政策变化真是把实事做到了我们心坎上了!”这一变化得益于我省2023年十大民生实事“降低生育成本”举措落地见效。

产前生育门诊检查也是每位准妈妈十分关心的问题,将产前检查费用纳入基本医保普通门诊统筹保障范围正是省政府2024年十大民生实事之一。省医保局出台积极生育医保支持八项举措,新增产前检查费用纳入门诊统筹报销,在原有保障基础上为准妈妈们再添一道坚实的后盾。

不仅如此,八项举措将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拓展到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现在只要是基本医保参保群众均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将先兆流产、保胎等门诊或住院费用也纳入医保报销……全面补齐生育政策短板。

2023年,全省生育医疗费待遇支出5.94亿元,享受生育津贴23.32亿元。一串串数字背后,是从一个个家庭肩上卸下的生育负担。

我省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虽不足总参保人数的七分之一,但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却覆盖了全省所有参保群众,这个“小险种”正努力发挥“大作为”,奋力托起每一名准妈妈、每一个家庭的健康保障。

来源: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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