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了!国务院一周新政! (2016.11.20-2016.11.26)

2016-11-26 09:40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0 中国政府网  

周末出门不出门,都可以打开手机,让思想自由行走,一览国务院一周新政。

11月23日的国务院常务会定了这三件大事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月2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今年钢煤行业去产能工作基本完成任务情况汇报,决定派出国务院调查组严肃查处个别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决定再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更加便利就业创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推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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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性统一排污管理制度将建立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方案》提出,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所有企事业单位必须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不得无证排污。到2020年,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基本建立法律体系完备、技术体系科学、管理体系高效的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对固定污染源实施全过程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实现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的"一证式"管理。

跨省异地可缴纳交通违法罚款

近日,公安部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推进轻微交通事故网上快处快赔,快速化解损害赔偿纠纷。实行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实现驾驶人可自行选择在任何省份代理银行营业网点或者通过网上支付、自助服务终端等方式缴纳罚款。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信任根,构建“互联网+”治安管理服务平台,推动治安、户政等公安行政管理业务在互联网上办理。到2020年底前,基本形成覆盖全国的整体联动、省级统筹、一网办理的“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体系。

地方预决算公开将更严格细化

财政部近日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提出地方预决算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公开预决算,公开内容公众找得着、看得懂、能监督。地方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必须在人大批准或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并鼓励在规定的期限内适当提前。自2017年起,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设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或专栏),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

伤残人员用品企业免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三部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通知》,称自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的企业征免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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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企业年报增加社保和统计事项

国家工商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11月21日联合发出通知,提出从2016年度年报开始,企业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报信息时,增加以下内容:一是社保事项,包括参保险种类型、单位参保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本期实际缴费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二是统计事项,包括主营业务活动、女性从业人员、企业控股情况(分支机构不填报)、分支机构隶属母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仅分支机构填报)。

49.5%

2016年6月至9月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民生指数研究课题组完成了民生问题满意度调查,采用电话调查方式在全国31个省区市完成有效样本51017人。调查显示,居民对当前生活的满意水平较高,且较去年有小幅上升。49.5%的被访者对当前生活非常满意或比较满意,较2015年的47.7%略有上升,其中非常满意的比例由13%增长至14.1%,比较满意的比例由34.7%增长至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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