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大气污染不力 黄石8名党员干部被追责

2016-11-26 08:59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3103 湖北日报   陶忠辉

昨日,黄石纪委对大冶市还地桥镇秀山地区突出环境问题启动问责程序,8名党员干部受到处分。

通报称,还地桥镇“矿山经济”污染十分严重,该镇现登记企业共有90家,其中冶金、铝材、石灰、碎石、水泥粉磨站等企业68家,环保手续不达标的26家。秀山地区现有企业11家,其中水泥粉磨站、冶金、碎石等企业9家,环保手续不达标的2家,无环保手续的4家,另外还有未注册登记的小石灰窑40多座。

省市环保部门多次要求当地就粉尘污染、道路扬尘等问题督促整改,但当地敷衍塞责:2014年10月省环保厅督促整改的7家问题企业,截至案发仍未依法查处整改完毕;今年8月31日暗访发现的问题,直到10月份仍未整改落实到位。同时,黄石市环保局多次对还地桥镇秀山地区的空气数据进行检测,结果表明,今年1至9月份,该地区PM10极大地超过了国家限值,也远未能达到湖北省对该市大气整治考核目标要求。

为此,黄石市纪委对8名相关党员干部进行问责。其中,大冶市还地桥镇环保分局副局长柯金志被撤职,还地桥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李银华行政记大过、免职,还地桥镇环保分局主要负责人柯尊善、还地桥镇镇长代先锐、原还地桥镇党委书记曹华行政记过,大冶市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石旭华行政记大过,大冶市环保局局长、党组书记乐龙诫勉谈话,大冶市副市长夏鹏被责成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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