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已撤渡水域从事渡运活动
关于公布已撤销渡口的公告
全省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人士:
近年来,随着我省农村公路和桥梁建设力度加大,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日趋完善,人民群众出行方式日趋多元,部分渡口客流量锐减甚至长期处于停渡状态。为规范渡口管理,扎实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切实消除渡运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2年7月以来恩施州鹤峰县、宜昌市宜都市等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批准撤销了张家河渡口、仁河口渡口等245道渡口(见附件),自撤销之日起上述渡口停止使用。撤销渡口后,严禁任何组织、单位或个人在已撤渡水域从事渡运活动。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如发现上述已撤渡水域存在渡运活动,请及时向属地人民政府及应急管理、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或省交通运输厅举报。省交通运输厅举报电话:027-83465375。
特此公告。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