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审判工作中的积极作用,5月10日,大冶市组织全市100余名人民陪审员开展专题业务培训。
培训中,有大冶市司法局、大冶市人民法院的专职人员为各位陪审员讲解了人民陪审员任职资格及工作纪律要求及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刑事案件审判实务等内容。
培训就人民陪审员的政治职责以及公民义务向参训人员提出了三点要求,即认真履行职责,发挥积极作用;加强自身素质和能力的提升;坚持廉洁自律,做到清正廉洁。
参加培训的人民陪审员纷纷表示,今后将积极参加培训,提高法律素养,充分发挥来自群众、贴近群众、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努力做一名客观公正、清廉如水的“无袍法官”。
通讯员 黄洁
责任编辑 梅晓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