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办下发通知,清明期间重点监管八个方面→

2024-03-28 16:36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7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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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期间,群众集中出行、踏青旅游和祭祖扫墓活动频繁,引发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群体踩踏事故等因素增多,是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期。3月27日,湖北省安委办下发通知,要求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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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监管重点,强化防范举措

通知从八个方面明确了监管要求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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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交通


加强道路运输特别是县乡道路、高速公路、客运流通等安全管控,加强长途客车、旅游包车、货运车辆等重点车辆管理,严厉查处无证驾驶、“三超一疲劳”、酒后驾驶和农用车非法载客等行为。严格车站、码头的安全检查,严防乘客携带危险物品进站上车上船。加强各渡口、渡船、旅游船的安全检查及铁路、民航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等安全监管。


建筑施工


加强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动火审批和安全防火制度。加强对升降设备、起重设备、脚手架的安全检查,重点排查整治深基坑、高大模板、起重吊装等危大工程,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安全隐患,加强对物体打击、高空坠落等易发安全事故的防范。遇雷雨、大风天气时务必停止塔吊等室外高空作业,防止高空坠落事故。


文化和旅游


加大对各类文化和旅游经营场所的检查和隐患排查,组织对游客运载工具、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设施、设备及宾馆饭店电梯等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加强设施设备检修、维护和管理。切实强化安全防范措施,根据客流变化,及时增加安全警示提示牌、安全疏导员、安全应急救援设备,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


加强清明节期间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危化企业以及大型油气储备罐区、油气管道等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应急预案、救援力量,坚决杜绝泄漏燃爆等事故发生。


工矿商贸


矿山方面,严密管控非煤矿山中毒窒息、火灾、坠罐跑车、边坡垮塌等风险。冶金工贸方面,要突出钢铁、金属冶炼、粉尘涉爆等重点行业领域,对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存在设备设施带病运行等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坚决停止使用进行整改。


森林防火


严格森林防火规定和墓地祭扫动火规定,加大墓地森林巡护检查力度,从源头上管住火源,尤其在祭祀集中区做到严防死守,督促墓地殡葬管理部门要安排足够人员,不间断巡查,做到24小时巡查监控。加强森林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民防范森林火灾意识。


消防


聚焦学校、养老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特殊敏感场所,体育场馆、宾馆、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厂中厂、园中园、“三合一”等混合经营场所及“九小场所”,加大防火安全检查、监督、巡查力度。做好墓地陵园、森林公园、停车场、加气站等重点防火部位消防安全防范。强化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严格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


人员密集场所


针对清明期间各种促销活动多、公共场所人员密集等特点,加强宣传教育,健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完善相关预案,严防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清明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值守。切实做好科学扑火和应急救援充分准备,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坚决避免小火、小灾酿成大祸。


来源:湖北应急管理、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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