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未成年人上网安全,你我有责!
2024-03-18 09:49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4773
未成年人网络安全保护非常重要,关系亿万家庭幸福安宁。对广大未成年人来说,网络为他们开启了一个全新的世界,在习得知识、开阔眼界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隐患。因此,强化法治保障,是保护未成年人上网安全的重中之重。
家长使用网络时,观看暴力视频、长时间打游戏、打麻将、在网络上骂骂咧咧,面对孩子,仍放纵自己的行为吗?孩子使用网络时,打赏主播、网络施暴、学习不健康的网络语言,发现孩子的此类行为,家长应该放任不管吗?根据《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提高自身网络素养,规范自身使用网络的行为,加强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行为的教育、示范、引导和监督。学校、家庭应当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参加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科学、文明、安全、合理使用网络,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孩子使用手机随处扫描二维码并填写信息、为蝇头小利出售自己的个人信息、搭讪陌生人、结交网友并介绍自己的家人和喜好、随意拍摄学生证、身份证等证件,家长应该怎么做?根据《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第四章第三十三条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和能力、掌握个人信息范围、了解个人信息安全风险,指导未成年人行使其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查阅、复制、更正、补充、删除等权利,保护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权益。学生逃课到网吧打游戏,班主任了解情况后及时联系学生家长,并希望家长能和学校一起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引导。根据《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第五章第四十条 学校应当加强对教师的指导和培训,提高教师对未成年学生沉迷网络的早期识别和干预能力。对于有沉迷网络倾向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共同对未成年学生进行教育和引导,帮助其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未成年人长期浏览暴力、色情内容,模仿网络上的拜金、享乐、炫富等行为,导致学习成绩下降、情绪不稳定,家长能否视而不见?根据《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第五章第四十一条,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指导未成年人安全合理使用网络,关注未成年人上网情况以及相关生理状况、心理状况、行为习惯,防范未成年人接触危害或者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合理安排未成年人使用网络的时间,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家长可以和孩子共同制定一份上网规则,包括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上网,上网时可以浏览的内容、参与的活动有哪些,双方如何共同执行并遵守约定等,并随着孩子的年龄增长与需求改变,做出相应调整。培养孩子的规则意识,防止过度沉迷网络。家长要尽可能掌握孩子的上网动态,避免让孩子独立使用网络,通过观察、倾听、交流等方式,理解孩子相关行为及背后的需求。在有青春期孩子的家庭中,家长应该做到多听少说,让孩子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如果有不同的意见或看法,可以一起讨论分析,让孩子感受到自己有表达观点的权利,引导孩子诚实说出上网的情况,从而有针对性地规范和引导,预防危险发生。家长要在与孩子的日常交流中,告诉孩子使用网络的潜在风险,让孩子树立警惕网络风险的意识。同时家长应该教育孩子文明上网,注意保护个人与家庭信息,告诉孩子在遇到常见的隔空猥亵、网络欺凌、网络骗局、网络消费等问题时要主动寻求家长的帮助。近年来,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网络应用增加了青少年模式用来保护未成年人的上网安全。家长也可以在电子设备上安装过滤和安全管理软件,或根据自己对孩子的了解,为孩子制定专属的内容权限,从而屏蔽掉一些不良内容,避免恶意程序或病毒窃取孩子信息,引诱孩子受骗。
未成年人安全合理使用网络的意识和能力不强,网上违法和不良信息严重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现实生活中,未成年人因沉迷网络荒废学业、直播打赏、追星应援等现象屡见不鲜,更凸显了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重要性。学校、家长应加强对孩子的网络安全意识教育,平时要注意孩子使用手机情况,为孩子创造清朗的网络环境,陪伴孩子健康成长。来源 公安部网安局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