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随着法槌落下的一声脆响,被告人李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巡回审判正式开庭。
3月12日下午四时,在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的精心准备下,一场真实的现场教学庭审被搬到了湖北工程职业学院报告厅。黄石市、黄石港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记者,湖北工程职业学院300余名师生“零距离”“全景式”观摩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3月至2021年7月,被告人李某某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将自己的微信收款码和名下的5张银行卡出售给他人使用并非法获利人民币3700元,上述银行卡接收不明流水共计人民币600万余元。此外,被告人李某某介绍曾某某、张某某、朱某共为电信网络诈骗转移资金共计71.571万余元。
黄石港区人民法院依法适用普通程序,依照庭审流程进行法庭调查,并通过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查明了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控辩双方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量刑情节等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李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最后,经合议庭评议并当庭宣判,判决被告人李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同时判决对被告人李某某违法获利人民币3700元返还给被害人。
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就“什么是‘帮信罪’”“‘情节严重’的具体情形”“出借、出售电话卡、银行卡的危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惨痛代价”等内容进行现场普法,并与学生互动答疑,提醒同学们要自觉抵制不良诱惑,提高自觉抵制电信网络犯罪的意识与能力,切莫沦为电信网络犯罪的“技术帮凶”。
“对于被告人刚刚从学校步入社会就误入歧途的经历,我作为一名高校老师深感痛心,同时也给了我们教育界一个沉重的警醒。这种现场庭审观摩的形式比老师在课堂上讲三遍来得更直观实在,希望法院能将这种巡回审判开进黄石的每一所高校。”黄石市人大代表、湖北师范大学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聂亚珍评价道。
“法院选取与在校学生年龄相仿的被告人现身说法,很有警示意义。我作为这所学校的老师,现场观摩庭审后收获颇丰。希望以后多多开展这样的校园普法活动。”黄石市政协委员、湖北工程职业学院教师黄薇由衷赞许。
闭门说教,不如以案说法。2021年以来,黄石港区人民法院共审理了68起“帮信罪”案件,被告人低龄化、低学历、低收入特征明显,有的电诈犯罪组织甚至将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作为重点发展对象。校园巡回审判不仅仅是真实生动的法治“公开课”,更是践行能动司法理念、深化诉源治理的“实践课”。该院此次以巡回审判方式审理该起“帮信罪”案件,旨在进一步增强高校师生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通过此案提醒各位在校学生要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有效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通讯员 何叶
责任编辑 梅晓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