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长江航运公安局黄石分局共同设立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正式挂牌成立。
随后,长航公安黄石分局、黄石港区检察院联合黄石港区法院的干警们,同乘巡逻指挥艇,沿江而行,驶入黄冈市蕲春县长江河道横坝可采区,结合非法采矿案件办理中的痛点、难点,开展揭牌后首次联合巡检。
“前方正在进行作业的,是经过审批手续的合法采砂船,开采流程、数量、设备等,都需要符合许可规定,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
在横坝可采区,长航公安黄冈派出所所长胡拥军和水政监察部门同志结合《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介绍了可采区采砂监管情况和合法采砂作业流程。
“为躲避执法部门的监管,采砂设备通常改装在船舱内部,从外观上很难看出来。”
在非法采矿案件涉案船舶扣押点,公、检、法干警共同登上被扣押的非法采砂船,黄冈派出所所长胡拥军指着脚下的甲板,向大家详细解释了“隐形采砂船”的违法开采过程和监管过程中难点。
检察官薛青松提到,在黄石港区检察院今年承办的案件当中,此类“隐形采砂船”在短短40分钟内就能盗采江砂2600余吨。这种不加控制的非法开采,会直接影响长江整体生态环境。
办案民警也谈到了在侦办此类非法采砂案件中遇到的疑惑和难点,检察官、法官纷纷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各自的工作经验进行了业务解答,积极建言献策。
作为长江鄂东段刑事司法力量,近年来,长航公安局黄石分局与黄石港区检察院、黄石港区人民法院在打击破坏长江生态环境犯罪方面不断强化协作配合,推进案件办理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公益诉讼等工作。下一步公检法三方将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联席会议等机制,进一步着力增强流域保护聚合效应,全面提升涉流域案件办理质效,共绘流域综合治理生态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