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这项信息开始确认 需在本月内完成

2023-12-04 08:58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7109 中国新闻网

12月1日起

一年一度的个人所得税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确认开始啦!

目前

个人所得税APP首页已经更新

即日起可以填报

2024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一定要在本月内完成哦

申报完成后,次年可进行退税

具体操作如下

下载并打开个税APP

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模块






温馨提示

纳税人应当于每年12月1日-12月31日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婴幼儿照护七项。

需要注意的是今年

一老一小三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啦

8月3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提高了赡养老人、子女教育、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三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其中,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从每月2000元提高至每月3000元,子女教育、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从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至每月2000元,纳税人从9月申报期起即可享受。

系统已按照新标准进行了调整,无需操作,即可按照新的标准享受扣除。如之前填报有误,也可以点击“去填报”重新如实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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