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坠楼砸中男婴双亡 律师:坠楼者遗产应作赔偿金

2016-11-22 13:13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0 广州日报  

 

     

昨日,被砸损毁严重的婴儿车依然遗留在事发现场。

文、图/广州日报记者秦松

外公推着载着儿童车里10个月大的外孙,却被楼上坠下的住户直接砸中,坠楼者和宝宝双双身亡。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坠楼者跳楼?昨日广州日报记者回访了解到,邻居称,坠楼男子与女婿等家人住在一起,此前曾患病。律师表示,坠楼男子已经身亡,故不需承担刑事责任,但需以其遗产承担民事责任。

男婴与老人住上下楼

事件发生后,随即引发小区街坊热议。广州日报记者昨日上午回访时,被砸中的儿童车仍在现场。记者看到,这辆黑色的儿童车已经变形,可见当时冲击力之大。现场已被清理完毕,基本上看不到血迹。

据多位小区街坊证实,坠楼男子住在万科东荟城某栋29楼,而被砸中的孩子则刚好住在28楼,且是相同的一个户型。“坠楼的人与自己的女婿住在一起,家里一共有5个人,并不是独居。我们经常看到他送自己外孙上下学,但他平时不怎么爱说话,没想到发生了这样的事。”一位邻居称。

事发时,外公正推着婴儿车上的孙子,对此很多街坊也非常担心其外公的心理状况:“这件事情发生确实太惨了,孩子的外公尤其需要心理辅导。”另外,多位街坊称,婴儿的母亲生孩子时已经37岁,这是她唯一的孩子。

邻居:疑坠楼者患病

为何忽然会发生这宗惨剧呢?与坠楼者同楼层的一位邻居告诉记者,她此前曾听说过坠楼者患病,其坠楼或与此相关。“前段时间,坠楼者的外孙没有带钥匙曾在我家待了一会,他告诉我说外公患病了。”不过至于是什么病症,她表示并不清楚。另外有小区的街坊怀疑,可能是患有抑郁症,但这一说法并未得到证实。

另外,有街坊猜测,会不会是老人擦窗过程中发生意外坠下?记者发现,出事楼宇就有马赛克掉落的情况。

记者探访时,事件中涉及的两户人家均不在家。一位小区街坊称,事件发生之后同楼的住户因为害怕而无法入眠。“一个学生家长睡不着,原本今天要参加的孩子演出彩排也无法参加。”这件事对小区住户来说,都是一场噩梦。

回放:坠楼男子砸中男婴双双身亡

据目击者称,事件发生在万科东荟城,11月20日下午4时45分左右,一名60多岁的男子从楼上坠下,直接砸中婴儿车中的孩子头部。当时孩子的外公正推着婴儿车,该目击者当场报了120并协助把男婴送上了救护车。

11月20日深夜,黄埔警方通报称,被坠楼男子砸伤的男婴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坠亡男子吴某符合高坠死亡特征,初步排除他杀可能。据警方通报,坠楼男子姓吴,今年68岁,是佛山市人;而被砸中的男婴仅约10个月大。

律师:坠楼者应以其遗产承担民事责任

警方称坠楼男子已初步排除他杀可能。如今坠楼者已逝,又应如何担责呢?

广东旭瑞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伟杰表示,如果自杀者未死,要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自杀者已死,则免去了刑事责任,但其继承人应以其遗产对路人的死亡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包括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

另外,如果被砸中者没有死亡,坠楼者也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受害者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受害者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如果遗产不足以承担赔偿金,可否让坠楼者家属进行赔偿呢?对此陈伟杰表示不能,家属不承担连带责任。“不过家属要是愿意赔偿也是可以的,双方可以进行协商。”

在陈伟杰看来,该事件对于坠楼者和被砸者两个家庭来说都是一个悲剧,尤其是在当前相关部门并没有设置刑事案件补偿基金的情况下,一旦发生突发状况且涉事方无法赔付,对受害人一方带来的心理创伤可能更大。他建议相关部门应尽早建立刑事案件补偿基金,对受害一方进行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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