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工作部署,十堰、荆州、荆门、咸宁、恩施等地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7月11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蒙徽主持召开省委专题会议,听取十堰市、荆门市试点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省委副书记诸葛宇杰出席会议。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加快转变生产生活方式,推进技术创新、体制机制创新,扎实做好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工作,努力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会议强调,要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方法,结合实际开展试点探索。一要分区分类。以小流域为单元,统筹生产、生活、生态,进一步细化用地分类,建立小流域综合治理条件下的土地利用分类标准,让该干什么的地方干什么。二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注重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各类城乡绿色生态基础设施建设,满足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需求。三要明确开发建设要求。统筹保护与发展,以确保流域安全为前提,明确开发建设“量”和“质”的要求。四要创新小流域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完善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的管理架构、政策体系,创新资金投入、生态补偿以及共建共治共享等机制。
会议要求,各相关市州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的目标任务、方法路径,确保取得实效。坚持问题导向,把精准解决问题作为推进试点的切入点。坚持目标导向,锚定绿色低碳发展目标,建立小流域综合治理的标准体系和工作体系。坚持结果导向,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和评价指标体系。
省领导张文彤、吴海涛出席会议。
来源:湖北发布、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