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6月25日),第33个全国土地日湖北省主题宣传活动举行。在活动中,首批全国“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名单发布并授牌。其中,湖北有14个县市入选,快来看看有没有你的家乡?
湖北共14个县(市)入选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分别为武汉市东西湖区、黄石市阳新县、黄石市大冶市、十堰市茅箭区、十堰市房县、宜昌市夷陵区、宜昌市枝江市、鄂州市华容区、荆门市钟祥市、孝感市安陆市、荆州市石首市、荆州市松滋市、黄冈市武穴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来凤县。
其中,宜昌市夷陵区、孝感市安陆市的创新案例获全国推广。
矿业要可持续发展,科学的规划布局必不可少。宜昌市在坚持“西部生态、中部生活、东部生产”功能侧重的基础上,推进磷矿资源向磷化工龙头企业集中、向高端产能集聚。2022年,全市销售的磷矿石中,销往宜化、兴发、三宁3家重点磷化工龙头企业矿石516.29万吨,占全市磷矿总销售量的54.64%。今年,宜昌夷陵获评全国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
瞄准存量盘活,“零增地”保发展。孝感安陆市政府收回中国汽车零部件(安陆)产业基地项目873.14亩闲置土地使用权,2019年将该宗土地和相邻的批而未供土地进行宗地合并,重新规划后出让,建成了产业园。该做法被自然资源部列为示范县(市)的典型经验来推广。
据了解,评选土地类主要从推动节约用地、减量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加大存量土地盘活力度,提升用地强度和效率等角度考察。矿产类主要从推动降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损失,减少矿产资源消耗,降低单位GDP矿产资源消耗等角度考察。海洋类主要从降低海域海岛资源消耗、提升单位面积用海用岛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综合效益,挖掘低效海域海岛资源再利用潜力,优化海域海岛利用结构和布局等角度考察。
此次认定的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示范期为2023年至2025年,在此期间将享受6项支持政策,包括优先列入试点、优先申报生态保护修复相关工程项目、优先盘活利用城镇低效用地支持政策,以及省级在资金分配、用地指标安排、重大项目落地等方面的优先支持。
会上,湖北还面向全省发出节约集约用地、严守耕地红线的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