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成绩公布、查询与核查
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已于2023年4月24日公布。应试人员可通过司法部官网、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应试人员对主观题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核查的书面申请。
主观题考试分数核查只限于复核申请人试卷卷面各题得分的计算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考试成绩经核查并按规定通知本人的,不予再次核查。湖北省司法厅不直接受理个人核查申请。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合格分数线
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为108分。
湖北省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郧阳区、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房县、丹江口市、团风县、红安县、罗田县、英山县、蕲春县、麻城市、秭归县、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孝昌县、大悟县、阳新县、保康县、神农架林区等28个县(市、区)的放宽合格分数线为95分。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通过2021年、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的人员,参加2022年度主观题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一)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应于2023年4月26日8时至4月30日24时,登录司法部官网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自行选择受理地并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选择在我省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申请人应于2023年5月10日至5月16日到我省市(州)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场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现场提交材料时,申请人对网上填报信息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需签署《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报名时户籍在我省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户籍所在地市(州)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当到户籍所在地市(州)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场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对于具有2022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回原籍、现役军人复员转业、婚姻关系、工作调动等情形,户籍已迁入我省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且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我省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向户籍所在地市(州)司法行政机关书面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主观题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
其他事宜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适用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相关规定。
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的其他事宜按照《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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