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公告 2022年以来,因驾驶人在我县辖区涉嫌交通违法,下列车辆被依法扣留后,逾期未来我队接受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2条第3款之规定,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请驾驶人持交警开具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及相关证件到我队开发区中队接受处理,逾期未处的,将依法处理。 阳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1月18日 【温馨提示: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来源 阳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