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黄石港区高度重视,并组织开展排查相关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大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加快推进重点企业退城入园。
二、整改措施
1.严格审批涉气企业落户,杜绝城区新建涉气项目企业。
2.原有企业限制改、扩建项目审批,督促退城入园。
3.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推进黄石城区工业企业退城入园改造升级的实施办法》,积极引导,出台相关鼓励政策,激发企业的积极性,加快推进黄石港区工业企业退城入园。
三、整改完成情况
按照《关于印发《黄石市城区工业企业退城入园五年行动计划(2019-2023)》的通知》的要求,我区仅1家企业黄石热电厂在名单内。经过前期整改,目前黄石热电厂各项指标和生产经济效益指标优良,配套备用燃气锅炉,公司#210机组运行寿命尚余20年,且预计9-10年内可筹备完成企业转型新项目。
根据黄经信文〔2022〕73号《关于调整<黄石市城区工业企业退城入园改造升级计划表>的请示》,黄石热电厂提出申请,不再属于《黄石市城区工业企业退城入园改造升级计划表(2022年修订)》内企业,已退出黄石市退城入园五年行动计划目录。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致电黄石港区人民政府,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19日至2022年12月26日。
联系人:柯密波 联系电话:13986593966
黄石港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8日
来源 黄石港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