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塞山区人民法院首例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公益诉讼案开庭

©原创   2022-10-27 09:55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16833

10月25日,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严某、王某某二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审理。该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于2021年11月1日正式施行后该院审理的首例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

原来,2021年2月至6月期间,被告人严某组建了“京东拉新群”“淘宝拉新群”“抖音拉新群”等微信群,并将某电信营业厅工作人员王某某等人拉入群。在为客户办理业务过程中,王某某等人利用办理业务的便利,未经客户同意,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将客户手机号码及验证码发送至上述拉新群中,供上线注册抖音、京东、淘宝等软件账号,共计获利人民币七万余元。

二名被告人将办理业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他人的行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同时,该行为还侵害公民的隐私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公益诉讼起诉人要求二被告在市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法庭上,二名被告人认罪悔罪,主动退缴违法所得和罚金,并同意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提出的诉讼请求。

在网络时代背景下,公民个人信息的“含金量”日益彰显,随之而来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日益增多。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获取蝇头小利,不惜铤而走险,非法泄露公民个人身份信息、电话号码、验证码等,以此换取佣金。这些个人信息的泄露,导致用户手机上经常出现注入垃圾短信、骚扰电话、违规广告、流氓软件等,有的信息甚至被犯罪分子用来开展电信诈骗、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

法官提醒广大群众要自觉加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意识,不要轻易提供个人信息、不要相信不明来源的短信及链接、不随意乱扫二维码、在正规平台购物,对发现手机上莫名其妙出现“被安装”软件时,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谨防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造成不必要的人身财产损失。

记者  兰绍敏   通讯员  费晓蒙

责任编辑  梅晓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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