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钱就“真好吃”?如此“探店”就是给消费者挖坑

2022-08-08 09:54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18510 北京晚报

“不能错过的宝藏店铺”、“味道绝绝子”、“美食界天花板”,探店主播总用各种夸张的语言来点赞餐厅的美味与环境。然而,据工人日报报道,部分主播探店看似是基于餐厅品质,实际上做的是流量“生意”:有些探店主播与商家达成协议,不仅拍摄探店视频能赚宣传费,还可以拿提成,头部主播的推广费已经万元起步。可谓“探店”变“探钱”,给钱就“真好吃”,不给钱就“不推荐”。

在短视频经济中,探店主播可以说是应运而生,既能解决网友的选择困难,也能帮助商家做客观推广。本是一件两全其美的好事,竟然成为部分主播眼中的生意经。拿着推广费的主播,自然不再为网友“代言”。当网友还以为主播是站在自己的立场上作评价时,殊不知,他们是跟商家一起演了一出“双簧好戏”。视频里说的是“美食界天花板”,现场一看原来是“美食界地下室”,主播就算是被质疑也能够搪塞过去,最终的结果必然是消费者“踩雷”,不知不觉中为主播“探钱”埋单。如此“探店”,无异于给消费者挖坑。

更有甚者,有的主播不请自来,商家不给钱就给差评。据报道,有主播主动联系商家并提出付费推广要求,商家一旦拒绝,主播便开始对餐馆各种挑刺,恶评蜂拥而至。“好不容易积攒的口碑,差点毁在了几个视频上”,最后商家只得请其他“网红”主播为店正名。主播登门要钱无异于直接要挟,这种行为不仅抹黑了商家名声,也混淆了网友视听,可以说是仗着流量肆无忌惮地扰乱市场。

餐厅品质不能任由主播信口开河,维护餐饮市场的正常秩序,为探店主播设立门槛势在必行。探店主播门槛低,拿着手机进去拍摄一段视频就能够上网传播;此外,虚假宣传、恶意评价较难认定,导致追责难,都是探店主播野蛮生长的重要原因。面对这一新行当出现的新问题,首先要界定主播探店的属性。如果是拿钱推广就要声明是广告行为。明确标注“广告”,既能提醒观众不要轻信,也能对主播起到监督作用,一旦出现虚假宣传,可以按照《广告法》的规定进行追责。

餐厅要想长远发展,终究要靠品质取胜。品质良好与否,应当由顾客来检验。探店主播可以有自己的判断,但不能借由自己的流量传播虚假信息,把探店当生意,这样的“生意”也红不了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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