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社保办理业务今天恢复!这些热点答疑来了

2022-07-25 08:36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18634 长江云

湖北省将于7月25日8:30

启用全国统筹信息系统

线上、线下同步恢复社保业务办理

针对大家关注的

参保单位线上办理流程

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参保登记

退休人员待遇申领等热点问题

武汉市人社局进行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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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省统筹系统开机后,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业务如何办理?

①、对于停机期间已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缓缴业务的单位,无须再次操作,待国省统筹信息系统开机后,由社保经办机构补录缓缴信息即可。

②、对于停机期间未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缓缴业务的单位,属于符合缓缴条件的22类行业单位及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及社会组织等的,可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特色服务-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通过“2022年定向阶段缓缴期确认”模块,按照操作提示线上办理缓缴申请业务。

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的范围具体为:属于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类特困行业及2022年出现一个月以上亏损的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17类困难行业的单位和2022年出现1个月以上亏损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及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

2、湖北省2022年度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未出台之前,参保单位及个人如何办理2022年7月及之后的社保缴费?

因2022社保年度(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全省缴费基数标准尚未发布,恢复办理社保业务初期,暂缓办理涉及2022社保年度缴费基数的业务,但可办理单位职工补缴2022年6月(含)之前的社保费、灵活就业人员补办2021社保年度(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缴费等业务。2022社保年度费款所属期的单位职工新增/续保、单位月度工资申报、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缴费等业务,实行延期办,延至2022社保年度缴费基数标准发布后办理。延办期内办理的,不计征滞纳金,个人账户“企业不贴息、个人不受损”,社保待遇不受影响。

3、停机前没有申报2022年度缴费工资,可以补报吗?

可以。2022年6月20日前未完成2022年度(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的,可待国省统筹系统开机、业务恢复办理后进行补报。

4、国省统筹系统开机后,灵活就业窗口2022年7月的养老保险费还批扣吗?

因2022社保年度(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缴费基数标准尚未公布,企业职工社保申报2022社保年度费款所属期缴费的相关业务暂缓。2022年度湖北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公布后,将补扣2022年7月的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

办理社保业务过程中如有疑问或遇到困难,请拨打本地12333电话咨询,或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咨询。

社保业务网上办理如何操作?

另外,湖北省集中企保信息系统已按照相关部门提供的企业名单,对已参保的“五类困难行业”、“十七类困难行业”企业进行标识,符合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的参保企业,可线上、线下申请办理参保企业线上操作。

可参考以下指南网上办理操作流程:

(一)办理对象:税务提供五类困难行业和十七类困难行业名单内单位,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及社会组织。

(二)参保单位通过“湖北省政务服务网”,选择“特色服务”,登录“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



(三)7月25日省集中企保系统开机运行后,名单内企业首次登录系统会弹窗提示“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鄂人社发〔2022〕30号)要求,在落实特困行业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以下称三项社保费)政策的基础上,扩大政策实施范围、延长缓缴期限。“请确认是否申请缓缴?”点击“确认”,则会自动跳转至【2022年定向阶段缓缴期确认】。


对其他非名单内企业,系统提示“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鄂人社发〔2022〕30号)要求,在落实特困行业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以下称三项社保费)政策的基础上,扩大政策实施范围、延长缓缴期限。若贵单位属于缓缴范围,需办理缓缴社会保险费,可前往各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申请。”





五类困难行业缓缴网上办理流程,可通过登录弹窗点击“确认”,自动跳转至【2022年定向阶段缓缴期确认】。

(1)选择险种类型为“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2)选择“缓缴原因”为“五类困难行业缓缴”;

(3)选择“缓缴类别”,如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运输、水路运输、铁路运输;

(4)填写缓缴起止时间,养老保险缓缴结束时间不能晚于2022年12月;失业、工伤保险缓缴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5)点击“添加校验”;

(6)依次选择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参照上述步骤录入险种缓缴信息;



(7)所有险种缓缴信息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生成“缓缴社会保险费承诺书”;



(8)核对承诺书内容,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

十七类困难行业缓缴网上办理流程,可通过登录弹窗点击“确认”,自动跳转至【2022年定向阶段缓缴期确认】。

(1)选择险种为“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2)选择“缓缴原因”为“十七类困难行业缓缴”;

(3)选择“缓缴类别”;

(4)填写单位经营情况,月份、收入(万元)、支出(万元),填写本年度存在亏损的信息,月份仅限录入2022年度月份,不能晚于当前月份,填写一个月即可。

(5)填写缓缴起止时间,养老保险缓缴结束时间不能晚于2022年12月;失业、工伤保险缓缴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6)点击“添加校验”;

(7)依次选择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参照上述步骤录入险种缓缴信息;



(8)所有险种缓缴信息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生成“缓缴社会保险费承诺书”;



(9)核对承诺书内容,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

中小微企业

个体工商户及社会组织

缓缴网上办理流程

可通过搜索进入【2022年定向阶段缓缴期确认】。

(1)选择险种为“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2)选择“缓缴原因”为“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及社会组织缓缴”;

(3)选择“缓缴类别”;

(4)填写单位经营情况,月份、收入(万元)、支出(万元),填写本年度存在亏损的信息,月份仅限录入2022年度月份,不能晚于当前月份,填写一个月即可。

(5)填写缓缴起止时间,缓缴结束时间不能晚于2022年12月。



(6)点击“添加校验”;



(7)依次选择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参照上述步骤录入险种缓缴信息;

(8)所有险种缓缴信息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生成“缓缴社会保险费承诺书”;



(9)核对承诺书内容,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

温馨提醒:全省社会保险业务恢复办理初期,预计业务办理量较大,可能出现系统拥堵卡顿、社保大厅办事人员较多、排队等待时间较长、咨询电话接通较难等情况。疫情防控期间,为避免人员聚集,倡导广大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尽量合理选择时间,错峰办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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