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温≥35℃,请暂停!

2022-07-21 22:18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18129

近段时间以来,我市连续遭遇高温酷暑天气,记者从市城管委了解到,该委日前已下发了《关于做好环卫行业防暑降温工作和调整夏季作息时间的通知》,明确当室外气温达到35℃以上时,上午11时至下午4时全面实行机械化清扫作业。

市城管委要求全市各城维单位切实加强夏季环卫行业“防暑降温”工作,高度重视职工的防暑降温劳动保护,完善防暑降温应急预案,适时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时间,增加防暑降温经费,安排专人负责为一线作业人员提供质量合格的防暑降温用药品和物品,定时开展“送清凉”,把绿豆汤、纯净水、西瓜等消暑饮品发放到一线职工手中。

各责任单位要向职工广泛宣传防范中暑的基本知识、方法,增强职工的自我防护意识,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切实保障一线职工的身心健康,确保一线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关注一线作业人员身心状况,发现中暑发病及时实施救治。

在确保消防和消杀药物安全储存的前提下,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范常态化开展环卫行业病媒生物防制和消毒工作,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定期环境消毒、工作场所通风换气、加强职工个人防护等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夏季高温天气给职工生产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确保环卫行业平安度夏。

市城管委要求: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要求开展洒水降尘、机械化清扫作业,暂定至8月31日,当室外气温达到35℃以上时,上午11时至下午4时全面实行机械化清扫作业,除部分具备纳凉条件的路段、区域可适当安排人工保洁外,暂停人工清扫保洁和考核等露天作业,并根据实际调整垃圾收集清运作业频率和趟次,推行使用自卸式钩桶车作业,尽量减少高温时段垃圾收集清运作业;

垃圾转运站操作等室内作业和垃圾收集转运、机械化清扫、洒水降尘作业,应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确保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市城管委还呼吁各城区,积极协调辖区临街门面、公共机构,如商场、银行、宾馆、酒店等,企事业单位给予支持,开设环卫职工临时纳凉点,让环卫工人工作之余能够享受到一份清凉。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