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聚焦!《法治在线》重点关注黄石检察这项工作!

2022-06-06 20:32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25012 央视新闻、央视频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作为家长,理应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根据我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司法机关可以通过训诫等方式,责令未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父母接受家庭指导教育,督促他们履行相关职责。

今天,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法治在线》栏目推出的未成年人保护系列专题《守护少年的你》,聚焦西塞山区检察院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时召开的一场家庭教育训诫课,播出时长超过22分钟。为什么要召开这次训诫会?训诫的效果又如何呢?快来看看吧!

这是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父母作出家庭教育训诫的现场。那么当事人涉及一起怎样的案件?检察机关又为什么召开这次的训诫会?事情还要从他们接到的一起案件说起。

2021年9月,黄石的一家理发店发生一起盗窃案,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就是这家理发店的一名员工。

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刘文芳:当时他是跟这个理发店的老板住在同一房屋里面。事情的发生在凌晨,他分五次先后地进入到老板所住的房间里面,一共是偷了老板大概一万多块钱。

未成年人打工时行窃 案件引起检察官注意

案件移交检察机关后,卷宗里的信息引起检察官的注意,犯罪嫌疑人只有16周岁。虽然达到劳动法规定的年龄要求,但他仍是未成年人,为何在理发店打工?他的父母又在哪里呢?

在以往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中,检察官发现,每一个问题孩子背后,往往有一个问题家庭。而在这起案件中,小明的情况也是这样。

办案人员在与小明父母的对话中发现,他们说得最多的是孩子不听话,他们管不了。

小明的母亲:这个小孩子就觉得是很个性,反正别人说什么他就不听,我们说话他就听不进去。

小明母亲告诉检察官,孩子不听话大概是从初中开始的,那时候她和孩子父亲已经离婚。她到外地打工,小明跟随父亲一起生活,直到初三,此后由于种种原因,小明没有继续读书,接着独自外出打工。

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刘文芳:他是完全脱离了父母的监管,完全是独自在外务工。在这样的情况下,父母双方对他的监管是存在缺失的。

在社会上,小明沾染了一些不良行为习惯,这也为他后来的违法犯罪行为埋下了隐患。

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刘文芳:在跟他父母的一些沟通过程中,我们发现其实家长是知道他存在这样一些不良行为习惯的,但是家长并没有及时地予以制止和正确的引导。

在得知小明涉嫌盗窃后,起初他的父母都表示不敢相信,他们觉得虽然孩子不太听话,但也没想到会作出这种行为。

小明的母亲:当时我就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了,我就说这个小孩怎么就变得这样。

与父母沟通甚少 父母存在明显监护缺失

检察官了解到,小明母亲在外地打工,半年才回来与他见一次,而前几年小明虽然与父亲住在一起,但父亲忙于工作,父子俩之间沟通也很少。检察机关认为,小明的父母不仅让他独自承担生活费用,甚至连他工作的具体地点都不知道。后来他们虽然发现了小明的一些不良行为,但也没有及时制止和教育。这些说明小明的父母存在明显的监护缺失。

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刘文芳:对于这一家的家庭教育上面,一是在意识上他是没有予以重视,也没有意识到自己这监护上的缺失。二是可能对父母来说,对于家庭教育这一块,也不知道应当如何正确地实施。

检察官向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

根据这一情况,检察官向小明的父母发出了“督促监护令”。这一司法文书是最高人民检察院自2021年6月1日起在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全面推行的。检察机关通过社会调查和评估,确认涉案未成年人问题与家庭监护不力存在关联后,向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并提出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方案等监护措施,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刘文芳:希望通过这一份“督促监护令”,能够让未成年父母了解到自己在未成年成长过程当中所负有的监护职责,以及在下一步的家庭教育方面应当做些什么。

未成年人涉案 量刑建议综合考量多种因素

根据规定,“督促监护令”发出后,检察机关会不定期对监护人履行监护令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家庭探访、社区走访等方式跟踪督促“监护令”落实。而对于小明涉案件的情况,他们还需要仔细考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另外根据相关法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犯罪嫌疑人是否赔偿被害方损失,取得被害方谅解,作为提出量刑建议的重要考虑因素。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办理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将犯罪嫌疑人是否与被害方达成和解或者调解协议,或者赔偿被害方损失,取得被害方谅解,或者自愿承担公益损害修复、赔偿责任,作为提出量刑建议的重要考虑因素。

据此,在检察官的见证下,小明及父母与被盗被害人之间进行了一次关于赔偿数额的调解。

小明的父母表示,由于经济困难,无法一次性支付赔偿。对于这种情况,小明主动提出了解决方案。

最终小明与被害人之间达成了还款协议,以分期还款的方式达成了调解。

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刘文芳:约定每个月还三千块钱给被害人,而本案的最终调确定的一个调解目标是一万三千块钱,那么就需要四到五个月的时间。于是我们还款协议的是的期限就是五个月,按月偿付。

达成调解协议后,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零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作为有无社会危险性或者社会危险性大小的因素予以考虑。经审查认为不需要逮捕的,可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在审查起诉阶段可以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检察机关认为,小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谅解,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且其具备有效监管等条件,据此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次日,小明经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

跟踪帮教 矫正当事人不良行为习惯

不过,这并非司法机关工作的终结。针对他法律意识淡薄的情况,检察官要求他完成法治课程,接受普法教育。

检察机关还与法律援助中心取得联系,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对小明和他的父母提供法律咨询。同时,委托司法社工,对小明的不良行为习惯进行矫正。

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刘文芳:我们是有针对性地为他制定一个帮扶的方案,去委托我们有社工资格的司法社工,对他进行日常的跟踪帮教,通过这样的方式对未成年人各个方面的不良的行为习惯予以矫正。

回访时及时发现当事人心理问题

一系列措施下,小明的生活似乎逐渐走向了正轨,案件也进入了审查起诉阶段,然而,检察官在一次回访时却发现小明出现了心理问题。

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刘文芳:此次案件,因为父母监护缺失的行为,小孩长期感受不到关怀,反而是承受到了还款的压力,所以他在情绪上面就表现得十分消极,在日常的生活以及工作当中会出现幻听和幻想,会出现一定的迫害妄想症这样之类的一些症状。

发现这些情况后,检察机关第一时间为小明安排了心理医生,对他进行心理疏导和测评。测评结果显示小明的情况并不好。

黄石市十五冶医院心理医生 余靖:这个孩子他状态已经是不太好的了,不管是焦虑抑郁的水平,还是对外界沟通的一个敏感程度,包括敌对的状态其实是很高的,他晚上的睡眠已经很成问题,出现了一些应激性的障碍。

无力独自还款 调解协议面临失效风险

检察官了解到,小明一方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后,一直是他自己独自承担还款,而他的父母并未提供任何帮助。按照还款协议,小明需每月偿还被害人三千元,而他打工的收入也是三千元。

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刘文芳:这就导致了未成年人在还款的过程当中,第一个月虽然如约按照还款协议的约定去偿还了三千块钱,在第二个月第三个月的过程当中,他都没有按照还款协议去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根据心理医生的测评结果,此时的小明不适合再从事社会性的工作,也就是说他已经无法继续独自还款,然而一旦还款协议无法继续履行,那么小明与被害人之间的调解协议也就失效。这名迷途少年又将面临什么呢?

父母怠于履行“督促监护令” 监护仍缺失

检察机关发现,小明的父母在收到“督促监护令”后,仍存在监护缺失的问题,对于这种情况,检察官们继续开展工作,督促小明父母履行监护职责。

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刘文芳:我们发现在(小明)取保候审了三个月的时间里面,父母并不是跟这个孩子共同居住在一起的,那么对于监管还是存在一些漏洞。同时对于他的关心方面,也不能够及时地关注到他在生活上面所面对的困难。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不履行或怠于履行“督促监护令”义务,违反“督促监护令”的相关规定,检察机关将依法对其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刘玲:我们给孩子改正问题的机会,让他重新回归社会,但是如果他家长的问题,原生家庭的问题不会改变,也就是滋生他违法犯罪的温床没有得到改善,让我们就没有真正地做到教育、感化、挽救,所以这也能够看出我们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意义跟价值所在。

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 对其予以训诫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检察机关认为,有必要对小明的父母进行家庭教育训诫。

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刘文芳:家庭教育训诫比督促监护令的内容,更加的具体和详细一些,更强调于训诫,我们需要组织和这个案件相关的法律援助的律师,也需要组织日常负责他跟踪帮教的司法社工,通过法律咨询或者是行为矫正这等不同的方面,去向未成人的父母讲述家庭教育的一个意义,以及家庭教育的正确的方式。

召开家庭教育训诫会 律师及司法社工到场

2022年4月,检察机关召开家庭教育训诫会,为本案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和对小明进行帮教工作的司法社工也到场参加。

训诫会上,检察机关依法发出《家庭教育训诫书》,责令小明的父母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做好对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训诫会上,小明的母亲表示,不是自己不管,而是管不了。

而在还款问题上,小明父母对让他自己还款和赔付的态度十分明确。

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刘文芳:父母的态度是比较明确的,他明确地表示希望孩子通过这一次的事情能够吸取教训。作为父母来说,他们很想施予帮助,但是他又不能的一次性地为孩子解决所有的困难,那么这在他成长上面更不利于他的成长。

在了解到小明父母的顾虑后,检察官和律师详细讲解了相关的法律规定,让他们了解到积极赔偿的重要性。

最终小明的父母转变了观念,达成了一致意见,替小明赔偿赃款,并电话联系被害人取得了谅解。

同时结合案件的情况,检察官和相关工作人员对小明的后续处理、心理咨询、家庭教育、就业指导等多方面制定了帮扶方案。

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刘文芳:包括每周一次的面谈,每周一份的关护日志,每月一次的志愿者活动,同时我们还把家庭教育指导也纳入了帮扶计划,以缓和不大融洽的亲子关系,我们希望通过这种个性化、多元化立体化的帮教体系,用有温度的帮教为涉案未成年人的自我成长,回归家庭和融入社会。

训诫会结束后,小明的父母也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并积极作出改变。

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刘文芳:在这场训诫会之后,妈妈就将这个未成年人接回自己的家里,一直和他共同居住生活在一起。

小明的母亲:通过这次训诫,我跟儿子住在一起。从那个时候开始,我们对他的关心关爱比以前多了,因为他受到这么大的打击,需要关怀,需要父母的关心,现在比以前好多了。

未成年人犯罪情节轻微 符合不起诉条件

训诫会后,检察机关结合多方面的情况认为,小明犯罪情节轻微,作案时系未成年人,且认罪认罚,主动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符合法律规定的不起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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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刘文芳: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存在犯罪事实,但是犯罪情节轻微,综合各方面的量刑来说,可以达到徒刑以下的这样一个量刑的话,是不需要被判处刑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刘文芳:在我们审查逮捕以及审查起诉阶段,他的认罪悔过的态度良好,具备认罪认罚的情节。综合考量各个方面的情节,他的犯罪情节轻微,同时又能够达到徒刑以下的量刑,所以综合各方面,我们认为可以对他进行不起诉。

案件终结 检察机关工作却并未结束

案件就此终结,检察机关的工作却没有结束,此后每半个月,检察官会到小明家中进行一次回访。在最近的这次回访中,小明的母亲表示,小明的状态有所好转。

小明的母亲:情绪好多了,没天天说那些胡言乱语、说那些糊涂话了。

检察官在回访中发现,小明与父母之间的关系也有所改善,可见父母在亲子关系和教育上的努力。

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刘文芳:通过回访,我们了解到他跟家长之间的亲子关系是有所缓和的,比如说可以跟父母之间有打打闹闹,像一个正常的父母和小孩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对于家长这一块来说,家长对于孩子的关心也是我们有目共睹。

家庭教育训诫 让家长明确监护职责

一场家庭教育训诫,让家长更加明确监护职责,也让家庭教育不再缺位。小明的家庭只是检察机关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中的一个缩影,从强制亲职教育到家庭教育指导,检察机关不断探索,让依法带娃的法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刘文芳:我们希望通过开展这一次家庭教育训诫会,向家长传播依法带娃的法治观念,使家长树立开展家庭教育的意识,我们也为家庭教育提供了帮助和指导,引导监护人营造和谐融洽的家庭环境,帮助犯错的未成年人早日纠正错误行为,回归正常的生活。

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徐定伟:我们检察机关能动履职,延伸职能,通过训诫督促监护令等方式做实督促监护的前半篇文章,同时链接专业的社会力量,持续进行家庭教育,指导监督考察等,做好督促监护的后半篇文章,为家长和孩子补上缺失的家庭教育会,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

来源 | 央视新闻、央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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