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副部级官员被判死刑 曾枪杀情妇

2016-11-11 12:13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4046 央视新闻  

央视截图 赵黎平。资料图赵黎平。资料图

【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一审被判处死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3月20日,赵黎平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持枪将被害人李某某杀害。2008年至2010年,赵黎平非法收受人民币2368万元。公安机关在赵黎平办公室查获其非法存放的91枚雷管。(央视记者奚丹霓)

据法制晚报讯早前报道, 新华社发布的消息称: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已退休)于3月20日在赤峰市境内涉嫌故意杀人,现已被公安机关羁押,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法制晚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赤峰市公安局相关部门相关部门获悉,身为副部级官员的赵黎平涉嫌杀害的是一位“与自己关系较为亲密的一位女性,目前案件进一步侦查中”。

  两人或为情人关系

据财新网报道,知情人士称,被害人与赵黎平相识多年,关系紧密,有消息称两人为情人关系。但目前记者尚不能确认赵黎平的杀人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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