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新设个税处 中低收入者税负有望降低

2016-11-11 08:22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0 第一财经日报  

财政部税政司的所得税处近期分拆为个人所得税(下称"个税")处和企业所得税处。这一内部机构调整,正是为了适应税制改革的推进和市场变化。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院长胡怡建对第一财经记者分析,这体现了个税和企业所得税的重要性提高,而且个税和企业所得税面临的具体问题不同,两个税种在税收制度里越来越独立,也是此次分拆两个处的背景。

胡怡建称,个税制度异常复杂,当前个税改革进程相对缓慢,而此时单独成立个税处,将有利于加大对个税的研究,推进个税改革。

个税改革是当前社会焦点。财政部前部长楼继伟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表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改革方案已经提交国务院,按计划将于今年提交全国人大审议。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熟悉个税改革方案的人士曾对第一财经表示,个税改革方案总的想法是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税负,适时增加如教育、养老、房贷利息等专项扣除项目,同时加大对高收入者的征收力度。

未来个税改革将对现行11项分类所得中的劳动所得进行适当归并为综合所得,比如对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具有劳动报酬性质的收入,纳入到综合课税的范围中。

而利息、股息、红利,属于投资所得,财产租赁属于让渡使用权所得,财产转让属于所有权变动所得,可考虑仍按照现行的分类方式计征。

这就是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制度。对于综合所得,未来将逐步建立"基本扣除+专项扣除"的税前扣除制度,这也是新一轮个税改革中降低中低收入者税负的关键环节。

根据财政部数据,今年1~9月,全国个税收入达7903亿元,同比增长17%,占全国税收收入比重约为7.8%。前9个月,企业所得税收入为24162亿元,同比增长8.3%,占全国税收收入比重约为24%。

截至发稿前,财政部官网并未更新上述相应机构调整。不过根据此前所得税处的职责介绍,基本可以从中了解新设个税处和企业所得税处职责。

此前所得税处职责包括,负责拟定企业所得税和个税税制改革方案;负责提出企业所得税和个税立法计划,拟定或审核相关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负责提出所得税应税项目、税率调整和减免税的政策建议;负责协调所得税税政与财务、会计业务之间的关系;研究拟定行业、产业、区域等所得税政策;研究拟定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的涉税政策及实施办法等等。

此次财政部除了分拆所得税处为个税处和企业所得税处外,原教科文司更名为教科司,新设立文化司。

胡怡建认为,文化市场发展、规模扩大,且不少文化事业单位已经转制为企业,新设文化司将更加方便管理。

另外,财政部税政司的流转税处更名为增值税处。此前的流转税处主要职责是负责拟定增值税、营业税和出口退税制度改革方案;负责提出增值税、营业税立法计划,拟定或审核相关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

而随着今年5月1日,营业税改增值税全面推开,营业税告别了历史舞台。

胡怡建称,营改增后,流转税处改为增值税处符合实际,也突出了增值税管理的重要性。

目前增值税是全国第一大税种。财政部数据显示,1~9月,国内增值税28014亿元,同比增长23.8%,占全国税收总收入比重约为28%。

 

(责任编辑 邓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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