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4月5日-28日,中共中央召开工作会议,提出对整个国民经济实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决定从一九七九年起用三年时间完成国民经济调整任务。会议期间,邓小平对广东省委提出的在邻近香港、澳门的深圳、珠海以及汕头兴办出口加工区的意见,表示赞同。
并说:还是叫特区好,陕甘宁开始就叫特区嘛!中央没有钱,可以给些政策,你们自己去搞,杀出一条血路来。他向中央建议批准广东省委的这一要求。
七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批准兴办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四个经济特区。
指导专家: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 徐琳
来源:中国共产党简史、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