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我市药品零售市场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安全有效的用药环境、高效便捷的药品服务环境,规范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管理服务行为,市医疗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专项治理,现通告如下:
一、治理对象
全市纳入医保定点管理的零售药店。
二、治理内容
1.未明码标价的;
2.用社保卡刷取生活日化用品的;
3.用社保卡套取现金的;
4.执业药师挂证的;
5.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
6.医保结算凭证与实物不符的。
自通告之日起,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对举报、揭发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并按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投诉举报电话:
市医疗保障局 6510319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2315
黄石市医疗保障局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