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湖北这些单位正在招人 涉及法院、公安等

2021-02-24 17:15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16063 长江云

这些热门岗位正在招人!

快来看看

湖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

招聘3人

招聘岗位、岗位职责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岗位职责

1.综合部副部长1人岗位职责:

(1)起草工作计划、总结、活动方案、讲话、报告、会议纪要等材料;

(2)负责会议、活动、调研、交流等事项的组织协调;

(3)负责工作人员的聘用、考核、薪酬福利、奖惩、培训、档案管理等工作;

(4)配合完成其他工作。

2.综合部宣传与新媒体编辑专员1人岗位职责:

(1)起草、编辑宣传稿件;

(2)负责新媒体的运营管理;

(3)参与舆情监测与处理;

(4)配合完成其他工作。

3.筹资部筹资专员1人岗位职责:

(1)负责制定基金会公益项目和活动筹款方案;

(2)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募捐工作;

(3)配合完成其他工作。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35岁及以下(1986年2月及以后出生);

2.综合部副部长、宣传与新媒体编辑专员学历要求为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筹资部筹资专员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均不限;

3.热爱妇女儿童公益事业,无影响履职的不良记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开拓创新意识,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强,作风扎实;

4.中共党员优先,有2年及以上在4A级及以上社会组织工作经验者优先。

薪酬及福利

1.参照湖北省内公募慈善组织同层级人员确定薪酬标准,实行基础工资和岗位绩效工资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2.享受工会会员福利;

3.提供专业化培训。

报名

应聘人员下载填写报名表,连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业绩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1521904680@qq.com,邮件标题及打包文件名统一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报名时间从2021年2月19日8:30起至2021年3月5日17:30截止。


武汉市公安局蔡甸区分局

招聘17名警务辅助人员

根据工作需要,武汉市公安局蔡甸区分局拟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7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人数及岗位

1、岗位一:蔡甸派出所警务辅助岗位(13人)。主要辅助蔡甸派出所开展相关警务辅助工作, 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限男性。

2、岗位二:蔡甸派出所无人机技术岗位(2人)。主要辅助蔡甸派出所开展相关工作,有无人机相关专业资质证书或擅长无人机操控者优先,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限男性。

3、岗位三:公安宣传警务辅助岗位(1人)。从事新闻通稿采写、新媒体编辑、短视频拍摄剪辑、警务活动直播等工作,大专以上学历,本科学历及新闻类专业优先,男女不限。

4、岗位四:公安内勤警务辅助岗位(1人)。从事各项数据报表统计整理,熟练使用Word、Excel办公软件,大专及以上学历,本科学历优先,男女不限。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自愿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服务意识;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无口吃、纹身、重听、色盲和传染性疾病。双眼裸眼视力均在0.6(标准对数视力4.8)以上或矫正视力均在0.8(标准对数视力4.9)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68CM,女性身高不低于158CM;

(四)同等条件下,党员、退伍军人或警校毕业生优先;(五)纪律意识、服从意识、保密意识强,服从管理、服从分配。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2、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3、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4、曾被开除党籍、团籍或学籍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的;近三年内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招聘机关无法了解真实情况的;

5、涉嫌犯罪的;曾因违法犯罪被刑事处罚,或者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等限制人身自由处罚的;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本人或直系血亲以及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国家、省、市规定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2月25日(星期四)至3月1日(星期一)(仅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17:00)在武汉市公安局蔡甸区分局一楼大厅(汉阳大街92号)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应持填写的《武汉市公安局蔡甸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未携带填写好报名表的,不予受理);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最高学历、原件及复印件)、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注册打印,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4张2寸近期蓝色免冠正面证件照片;退伍军人提供退伍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有专业特长人员需提供专业特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分别通过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公示等环节,层层选拔,择优录取。

1、笔试:应聘人员接到笔试通知后,持身份证到指定地点进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笔试1科,满分为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聘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2的,按照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的情况确定面试人选,满分为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试:所有面试达及格线(60分)人员均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主要测试内容为1000米跑(男)或800米跑(女)、10米X 4往返跑、纵跳摸高三项内容,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确定测试结果为合格、不合格。因体质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应主动提出退出,否则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50%,体能合格者计算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前17名作为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等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参照公务员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如有不合格者,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时间、地点另通知)

5、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拟聘用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

6、公示:对考察合格人员,将在武汉市公安局蔡甸区分局一楼大门外公示栏向社会公示,公示期3天。出现空缺按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五、聘用管理拟聘用人员上岗前需进行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后,上岗试用1个月,试用期工资1600元;根据工作表现和岗位胜任能力确定聘用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六、薪酬待遇

标准岗位一、岗位二每人年经费约6万元,包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缴纳“五险”(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和制服、包食宿等;岗位三待遇面议(不提供住宿);岗位四年经费约5万元,包含内容同岗位一、岗位二(不提供住宿)。

七、补充说明

1、本次招聘相关工作进程及以后各环节的有关通知,将通过“蔡甸阿sir”微信公众号、电话等形式告知,请考生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2、本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报到,取消其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

4、考生在报名和笔试、面试、体能测试等环节,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规定,佩戴口罩并自觉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检查健康码等检测工作。排队时应保持1米以上安全间距。

5、考试期间,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规定,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禁止扰乱考试秩序,禁止携带违禁物品进入考场,禁止找人替考或使用手机及其他无线电子设备作弊,一经发现,当场取消考试资格。

6、联系电话:027-85391905(蔡甸区公安分局辅警办)027-85391906(蔡甸区公安分局新闻舆情中心) 


武汉洪山区人民法院

招录司法辅助人员22人

为适应审判工作发展需要,充实法院队伍,武汉洪山区人民法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录取适合法院工作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聘用制书记员20名,司法警察2名。

三、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司法事业。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和不良社会影响。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3年2月19日以后出生)。报考司法警察岗位性别要求为男性。

2专业条件:①一般要求:聘用制书记员限法学类专业,司法警察限法学类专业和公安类专业。

②放宽要求:聘用制书记员有一年以上法院、检察院工作经验或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专业不限;退役军人报考司法警察岗位,专业不限。

3 学历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招聘程序

1 报名:报名者于2021年2月19日—2月28日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须登陆到洪山区人民法院官网,下载《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提交到邮箱179374277@qq.com。

2 考试方式: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其中书记员需进行打字录入测试,司法警察需进行体能测试。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报名者保持手机联络畅通。

五、聘用待遇

1一般标准:试用期满后聘用人员的月工资收入3150元(不含应当由单位负担的社会保险)。

2特殊标准:聘用人员中,如已有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者,工资待遇为试用期满后月工资收入3350元(不含应当由单位负担的社会保险)。

3绩效奖金:聘用人员视工作表现情况于年终发放绩效奖金。

4本院不提供住宿,请被聘用人员自行安排。

5录用后与武汉楚秀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其他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办公电话87520151;李真喜18971379168;崔洁1812021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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