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黄石报道(通讯员 陈淼)2020 年,黄石市市场监管部门围绕药品、保健食品、房地产、投资理财、汽车服务等事关人民群众健康财产安全的重点领域,加大广告监测监管力度,依法查处了一批虚假违法广告案件。
一、湖北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当事人为发展网约车制作发布了印制品广告、宣传牌广告以及微信公众号广告,含有“美易网约车 滴滴出行大中华区顶级合作伙伴”、“美易网约车 滴滴出行黄石指定运营商”的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有关规定。2020年9月,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1万元。
二、大冶市某置业有限公司发布违法房地产广告案。当事人利用户外广告牌和宣传单违法发布“传世美宅,成熟商铺之王”“投资价值百分百,升值潜力十足,投资【七里新都】增值最快、风险最小、回报最高”等广告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二十六条有关规定。2020年6月,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5万元。
三、大冶市某酒店发布虚假广告案。当事人宣传菜单中标示有“江鱼一锅鲜”、“野生甲鱼”,在提供餐饮服务时,当事人所使用的所谓“江鱼”、“野生甲鱼”实际为人工水产养殖的鲫鱼和甲鱼,并非其宣传的“江鱼”和“野生甲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的规定。2020年12月,大冶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1万元。
四、黄石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益寿堂大药房发布虚假广告案。当事人向消费者发布了内容含有“1盒从头治到脚”“入选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上海世博会唯一指定一体多病产品”的印刷品广告宣传,当事人广告中宣传的“51胶囊”与实物功效完全不一致,并且不能提供“入选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上海世博会唯一指定一体多病产品”证明文件,存在虚假宣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2020年 4月,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1.3万元。
五、阳新某通讯公司营业厅发布虚假广告案。当事人利用显示屏和宣传单发布“充值100元兑换1000元手机,充值200元兑换2000元手机”、“迎新春 送大礼 手机 宽带 电视 监控全都有充值100元话费兑换1000元手机充值200元兑换2000元手机”等广告内容。经查,当事人要求用户必须参加“橙分期”办理相应套餐才能享受优惠活动,且其他通讯公司用户必需办理携号转网,才能享受相关优惠活动。当事人发布的广告以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构成了发布虚假广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2020年5月,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8万元。
六、阳新某置业有限公司发布违法房地产广告案。当事人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绝佳的风水宝地”、“莲花湖1号生活广场,15-40㎡中心街铺”“超值价格买商铺,价格靠谱赚钱才靠谱,即买即赚创富无需等”等广告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2020年6月,阳新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