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续奋斗“十四五”美丽湖北起好步

2021-01-29 09:07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85783 湖北日报


荆门仙居河湿地保护区。

黄石阳新网湖鸟儿归。

汉川市马湖乡汉江边夕阳牧歌。(郑光松 摄)

随州千年银杏。

未来五年,湖北生态环境改善将如何发力?

省生态环境厅厅长吕文艳介绍,展望“十四五”,蓝图已绘就,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和把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核心要义和战略考量,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满足人民群众对于美好生态环境的向往为目标,坚持绿色发展、分类推进、精准施策、改革创新、协同共治,着力解决生态环境保护不平衡不充分不精准问题,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协同共进,初步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审视环保机遇与挑战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吕文艳介绍,我们要从政治和全局的角度,充分把握和全面审视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发展机遇与困难挑战,进一步增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定力与能力。

“十三五”时期,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增添了绿色底色和质量成色;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更加完善,统一监管体系的建立提升了环境治理能力;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进一步普及。这些成绩的取得、经验的积累,为“十四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了良好基础。

吕文艳介绍,“十四五”期间,湖北生态环境保护总体目标初步考虑为:到2025年总体实现“一降一减、两改善、四提升”,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环境治理成效稳固、生态系统稳定;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绿色低碳发展水平、环境风险防控水平、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空间格局优化和资源利用水平提升。为实现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湖北目标基本实现奠定基础。

远景目标:到2035年,全省生态环境实现根本好转,生态环境质量水平进一步提升,基本实现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省环境质量全面达标,环境空气质量根本改善,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土壤环境稳中向好,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结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升。生态系统趋于良性循环,生态安全保障能力稳定增强。优美生态环境质量得到人民群众认可,基本建成蓝天白云、鱼翔浅底、水清岸绿、宜居宜人的美丽湖北。

牢牢把握降碳总抓手

吕文艳认为,要实现上述目标,推进工作的总体思路为五个方面。

一是以降碳为总抓手,服务全省绿色发展。坚持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强相关部门协作、实行重点领域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积极协调、深度参与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现代化、加快调整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等重大发展战略实施,促进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逐步健全,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二是以“三个治污”为总方针,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在精准治污方面,做到问题、时间、区域、对象、措施“五个精准”;在科学治污方面,遵循客观规律,切实提高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和有效性;在依法治污方面,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推进、依法保护,以法律的武器治理环境污染,用法治的力量保护生态环境。重点做好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等6项工作。

三是以系统治理为原则,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强化全局性谋划和整体性推进,更加突出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二氧化碳达峰倒逼总量减排、源头减排、结构减排,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农业结构加快调整,实现改善环境质量从注重末端治理向更加注重源头预防和治理有效传导。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等各种生态要素的协同治理,推进城市与乡村、上游与下游、左岸与右岸、陆上与水里、干流与支流等系统治理,形成全省“一盘棋”的大环保工作格局。

四是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构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继续用好改革这个关键一招,深化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健全生态环境监测评价制度。积极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工作,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体制,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推进现代感知手段和大数据运用,不断提高监管水平。

五是以稳中求进为总基调,推动重点领域工作取得新突破。把握好推进的节奏和力度,着力在生态环保内涵发展、提质增效和完善机制上下功夫。重点要在构建长江和谐的江湖关系、全面实施PM2.5 与臭氧协同控制、推广应用“三线一单”制度成果、加快谋划实施全省碳达峰行动等方面育先机、开新局。

为实现美丽湖北目标开好局、起好步

吕文艳说,2021年的工作思路,将以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核心目标,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以“五个精准”,即时间精准、区域精准、对象精准、问题精准、措施精准;落实“三个科学”,即科学决策、科学监管、科学治理;强化“三个依法”,即依法行政、依法推进、依法保护为主导,全面落实长江大保护,深入打好水、气、土、农业农村四项重点战役,持续推进中央和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积极作为,稳中求进,为实现美丽湖北目标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突出降碳减排,不断提升绿色发展水平。一是制定减排方案。积极谋划我省碳达峰和碳中和工作,开展近零低碳试点示范工程建设,提出全省碳排放达峰时间表、路线图。二是深化碳交易。建好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结算系统,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积极争取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三是加强基础研究。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基础能力建设,积极开展适应气候变化专项基础研究。

优化环保服务,大力助推疫后重振发展。推进“放管服”改革。扎实服务“六稳”“六保”工作。持续做好环评审批服务“四个一批”工作,积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深化落实环评正面清单,优化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科学执行执法正面清单,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和发展秩序的干扰。同时,深入实施生态环境补短板工程重大项目。

坚持“三个治污”,深度开展污染防治攻坚。一是“提气”。即以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为主线,推动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减排项目建设。加强工业、交通等污染源管控,加强区域联防联治,持续提升空气质量,实现“天更蓝”。二是“增水”。即全面推动河湖长制走深做实见效,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治理,以湖库达标治理为重点,以强化重点行业总磷排放总量控制为突破口,补齐各类水污染防治设施短板,巩固拓展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完善流域水污染联防、联控、综合治理机制,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实现“水更清”。 三是“固土”。即以土壤安全利用、地下水污染防治、危险废物监管与利用处置为重点,强化“十三五”农用地土壤详查、工业用地土壤调查成果运用,持续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实现“土更净”。

着力系统施治,整体推进长江保护修复。落实长江大保护专项行动升级版,强化生态监管,做好省控重点湖泊排污口排查整治。推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价值转换工程试点实施,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和治理。协同抓好长江禁渔工作。

深化改革创新,推动形成“大环保”格局。持续推动长江、汉江、清江等流域上下游建立完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立健全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企业环境管理制度。加大排污权交易市场建设力度,积极开展排污权储备、富余排污权交易等试点工作。

抗疫、治污

2020年持续攻坚完美收官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我省历史上极不平凡、极不容易、极其难忘的一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系统上下,团结拼搏,砥砺前行,顶住疫情、汛情两大压力,奋战抗疫、治污,统筹环保、发展两大工作,取得了抗击疫情的决定性成果,打赢了污染防治攻坚的阶段性收官之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美丽湖北建设作出了生态环境部门的积极贡献。

迎难而上战疫情。全省生态环境系统闻令而动,投身一线奋勇抗疫,构筑了疫情防控的最后一道坚强防线。全省医疗废物处置能力从180吨/天提高到667.4吨/天,实现医疗废物“零库存”、环境安全“零事故”、工作人员“零感染”。同时,组建防疫先锋队,连续51天前往火神山医院等疫情核心区域采集样本1098个。

优化服务助重振。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大力践行“店小二”精神,积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倾情服务疫后经济重振。改革环评审批服务,累计对8939个项目实行环评豁免、告知承诺、优化服务和简化审批。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实施跟踪管理和环评指导服务,最大限度实现企业审批“零跑腿”。4572个湖北省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十大工程”项目、171个沿江高铁武汉至合肥段等项目纳入省级重点服务项目范围。

持续攻坚保收官。坚持补短板,强弱项,固基础,努力打好污染防治阶段性目标收官之战。一是持续改善“气质”。2020年,全省13个国考城市PM2.5累计平均浓度3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9%;优良天数比例87.5%,同比增加11.5个百分点。二是不断提升“水质”。2020年全省水环境质量呈持续改善趋势,全面消除劣Ⅴ类断面,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1.2%。三是有效保护“地质”。完成全省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20个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项目全部完成;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较2013年削减12%以上。

数读“十三五”绿色成绩单

“十三五”末,空气质量明显提高,重污染天数大幅下降,全省13个国考城市PM2.5累计平均浓度37微克/立方米、较“十二五”末下降40.3%,优良天数比例87.5%、较“十二五”末增加17.4个百分点, 2020年全省17个市(州)已有9个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全省无劣Ⅴ类断面,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1.2%、较“十二五”末提升11.4个百分点,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

全省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对照国家核算办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可达到90%以上。2018年全省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为70.5,居全国第9位。神农架林区、恩施州、宜昌市、十堰市、咸宁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优,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44.07%。全省生态颜值不断提升,山清水秀的美丽画卷正在荆楚大地徐徐展开。

长江生态保护发生转折性变化。十大标志性战役纵深推进,累计完成沿江405家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宜昌市破解“化工围江”典型经验在沿江11个省市推广;累计取缔长江干线和汉江干线各类码头1787个,取缔长江泊位1383个,采砂船舶集中停靠监管格局形成,砂石集并中心规范建设基本实现沿江市县全覆盖;大力实施留白增绿,修复岸线生态,腾退岸线149.8公里,长江岸滩岸线生态复绿面积856万平方米。

“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大见成效。改造农村户厕163.6万座,精准灭荒造林80.2万亩,完成123座县城及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新(改、扩)建乡镇污水厂828座,新增主支管网9855公里,基本实现乡镇污水处理全覆盖。长江禁捕退捕全力推进。水清岸绿的长江生态逐步形成,过去饱经创伤的“母亲河”正在焕发新的生机。

“生态省”建设步伐加快。创建12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3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32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620个省级生态乡镇、5317个省级生态村,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进入全国第一方阵。

生态环保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环境经济政策不断完善,统筹安排约13亿元用于流域生态补偿和环境空气生态补偿,85个县市区初步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排污权交易企业和交易总额分别是“十三五”以前的15.4倍、6.8倍,二级市场碳配额累计成交量、成交额均占全国五成以上。全省生态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的总体框架基本建立,成功磋商赔偿案例逾百件。

服务经济发展取得实质性成效。五年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与经济发展齐头并进,产业结构调“轻”、能源结构去“黑”、运输结构转“绿”的良好态势正在形成。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大战略性举措加快实施,58项重大事项有序推进,91项重大项目累计完成投资7400多亿元。“万企万亿”技改工程深入实施,累计完成项目1.59万个,总投资1.31万亿。全省27家企业荣获第五批国家级绿色工厂称号。

文/图: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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