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欠薪,拒绝执行,检察官“出招”了!

©原创   2021-01-07 11:20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29957 云上黄石

云上黄石报道(通讯员 王一茗)辛辛苦苦挣血汗钱,包工头拿到了工程款,却恶意拖欠工资逃匿,不给农民工发工资!近日,西塞山区检察院依法对陈某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案提起公诉,经西塞山区法院审理,判处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经审查查明,2018年8月至11月,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招揽舒某某、郑某某等工人在黄石市某小区内进行水电工程安装,期间拖欠舒某某、郑某某等7名工人共计3.7万余元。2019年2月,机电安装公司与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完成工程核算,并支付工程款给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此时,舒某某、郑某某等人多次向其讨要工资未果。同年2月黄石市劳动保障检察支队介入调查,并责令其支付所拖欠工资,陈某某未按要求执行并逃逸。2020年1月20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审查中,承办检察官一方面联系舒某某等7名农民工了解详细情况,并联系司法局指定律师进行法律援助工作,核实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欠舒某某等7名农民工劳动报酬情况;另一方面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某进行解法说理,督促其联系家人尽快给付农民工工资。最终,经过检察官的多次沟通协调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 ,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自愿认罪悔罪,并主动叫家人联系被害人进行沟通道歉,如数归还每一笔欠薪。

西塞山区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陈某某采取逃匿的方式逃避支付他人工资,且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经西塞山区法院审理,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欠薪如数追回。

据了解,西塞山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今年以来通过支持起诉、调解等方式,成功办理4起各类农民工工资案件,帮助讨回薪资共计25万余元。

检察官提醒:当在工作中发现被拖欠工资时该怎么办?一定要保存证据!然后通过以下途径,用合规合法的方式追回自己的“血汗钱”。一、协商处理。大家可以联合起来,从中选出代表与老板进行协商,通过亮明欠薪证据、讲明政府和法律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处罚,让老板对欠薪“知难而退”,同时要注意将协商记录通过录音、录像等形式保存下来。二、申请仲裁。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三、寻求司法帮助。个人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当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到检察机关12309检察服务中心寻求帮助。除此之外,还可以拨打12333、12348、12351或前往工会帮扶中心、工会法律援助中心咨询并寻求维权帮助。

以上讨薪方式不管大家使用哪种,但切记,一定要走正规渠道!检察机关作为人民美好生活的法律守护者,永远是你们坚强的后盾!

法条链接:刑法 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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