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长江网11月16日讯(记者胡琼之)日前,湖北省医保局下发通知,公布湖北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实施细则,33个注射剂品种进入首批药品集采目录,主要为青霉素及喹诺酮类抗生素类。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含驻鄂军队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非公立医药机构将组建采购联盟“抱团”砍价。
据悉,此次全省首次药品集采工作将由武汉市具体实施,采购结果将在全省执行。
首批对33个注射剂品种专项集采
据介绍,湖北省将在国家集采品种以外,按照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高、市场竞争充分的原则,以上年度省采购平台药品交易金额和医疗机构实际使用金额为基础,以药品通用名统计金额由高到低依次排序,金额靠前的药品分批次纳入拟带量采购范围。
湖北省此次公布的首批药品集采目录,可谓“注射剂专场”;共涉及33个品种,主要为青霉素及喹诺酮类抗生素类,包括氟氧沙星、环丙沙星、阿莫西林、替卡西林等,均为常见注射剂大品种。
为什么湖北省首批选择注射剂进行专项集采?
据介绍,注射剂是主要的临床用药剂型。有数据显示,注射剂在我国公立医院药品市场中占比超过了60%,其中化药注射剂甚至达到了70%。记者经过梳理,目前青海、山东、四川、江西等全国多个省份进行的药品带量采购,注射剂均是带量采购的重点。
延续“武汉版”药品集中采购实施规则
此次湖北省发布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最受关注的是在目录分类中,明确中成药制剂按国家药监局批准的通用名为标准进行分类。同名异方的品种按处方组成不同分为不同类别,同方异名归为同一类别。事实上,此前武汉集采中,也明确同名异方的品种按处方组成不同分为不同评审组,同方异名为同评审组。
“同方异名为一类别意味着大量不同通名用大处方相同的中成药将划为一类,不再区分类别,竞争将空前激烈”,业内专家表示,按有效成分来划分竞争组将逐渐成为中成药集采的未来走向。
记者经过梳理,此次湖北省药品集中带量目录分类、品种遴选、竞价分组、质量评分等,“基本继续沿用‘武汉版’药品集采的系列规则”,特别是充分保留武汉在带量采购探索中的“创新”。
包括将质量层次按照“原研”“非原研”方式分为两个层次,分层分组进行谈判,确保优中选优等;但是在质量评分上,湖北省增加了“创新能力”项的分值。
湖北省首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由武汉市具体操作
去年12月,武汉市在全国率先探索医保统筹区非过评药品集中采购。
武汉市首次药品带量采购结果显示,与全国最低挂网价相比平均降幅为31%,单品最高降幅93%;18个原研进口品种入选,平均降幅为20.15%,原研药品最高降幅为43.45%,更是启动了胰岛素专项带量议价的全国“第一谈”。
“武汉带量采购的成功实践积累了大量的宝贵经验。”据介绍,湖北省首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将由武汉市具体实施,采购结果在全省执行。
当前,国家组织药品集采走向常态化,原则上“应采尽采”,各地除做好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药品品种落地,鼓励各地进行地方探索。
据悉,湖北省以后批次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将根据区域用药特性,视情况由湖北省具备条件的市州具体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