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带你走进转供电
转供电是指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由其他主体转供的行为。
那么转供电具体情况有哪些呢?
我们来举几个例子
1 、商业综合体对商场内的专柜转供电
2 、物业公司对小区底商转供电
3 、工业园区对中小微企业转供电
4、 写字楼对楼内公司转供电
02、转供电应执行什么电价
上述商业综合体、小区底商、工业园区、写字楼等用电根据国家电价政策,执行一般工商业电价。供电企业对转供电主体执行下表价格。
(备注:执行两部制电价的客户还应按要求交纳基本电费,基本电价:需量42元/千瓦/月,容量28元/千瓦/月)
那么,转供电主体对终端用户又执行什么电价呢?
近年来,国家发改委、国家市场监督总局、省发改委、省物价局等多次下发文件要求严格落实电价政策,将降价红利传导至终端用户,全面规范转供电价格行为。各转供电主体应按照转供电终端用户对应执行的目录电价和分表电量向终端用户收取电费。
03、电量损耗怎么分摊?
《省物价局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价工服[2018]22号)规定,对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小区物业的转供户严格按目录电价收取电费,分摊电量损耗不得超过7%,电力设备的维护、更换、租赁等其他费用列入物业服务费。
比如:
您是一家物业公司经理,您公司管理的小区内目前有十家商铺通过您的变压器转供用电,上月您的结算电量1000度,您执行的非居民电价是每度电0.6707元,2020年2月份起一般工商业再次降价5%,上月应向供电公司缴纳电费1000*0.6707*0.95=637.36元。
您公司转供的一家商铺,上月抄表电量为200度,应执行商业电价即每度电0.6907元,您可以在当月抄表电量的基础上附加不超过7%的损耗电量,您可以向其收取电费200*0.6907*1.07*0.95=140.42元。
04、电价降降降!您都了解吗?
2020年2月1日起年底,除高耗能行业用户之外,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计收电费时,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即降价5%。
05、电费优惠您享受到了吗
06、“克扣”电费怎么办
1、建议您咨询所属的转供电主体。
2、您也可以自行联系市场监管部门(12315/当地政府热线)进行处理。
3、下载网上国网APP,通过转供电费码功能,由供电公司将结果上报给市场监管部门。
转供电费码如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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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有没有人在“克扣”您的电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