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曾雅青、通讯员李月鹏)9月9日从省司法厅获悉,该厅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1年度省政府立法项目建议。
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围绕全面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公共卫生社会治理、保障和改善民生、政府治理、灾后重建、粮食安全等重点领域提出立法项目建议,有关建议应符合立法权限及地方立法的基本原则。
立法项目建议应当以立法项目建议书的形式书面提出,应包括立法项目名称、依据和有关立法必要性、可行性、拟规范的主要问题、采取的主要措施等内容,并写明建议人单位名称、联系方式等。对征集到的立法项目建议,省司法厅将认真分析研究,作为拟定2021年度省人民政府立法计划的重要参考。
省司法厅提醒,立法项目建议书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于10月16日前反馈至省司法厅,来信注明“2021年度省人民政府立法项目建议”字样。传真:027-87890425,电子邮件:hbfzdy@163.com,邮寄:武汉市武昌区洪山侧路22号湖北省司法厅法治调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