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黄石报道(记者 袁龙)记者从黄石供电公司获悉,为确保国家发改委今年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5%支持政策落实落地,全力服务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省发改委办公室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价格政策的通知》,划重点如下:
一是降价政策执行范围,2020年2月1日起至12月31日,对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计收电费时,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高耗能行业包括: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等六大行业。
二是精准判定工商业用户行业类别。对工商业电力用户行业分类认定存在分歧的,供电部门配合发改部门进行实地核查、准确界定。存在高耗能和非高耗能混合用电的,经核实确认后,对非高耗能部门电价水平按95%折算。
三是转供电环节降价红利足额传导。转供电主体切实要将5%降低用电成本红利足额传导至终端用户。对于转供电主体用户属于高耗能行业企业,但转供电终端用户属于非高耗能行业企业的,对符合政策的终端用户对应用电量单独执行降低5%用电成本政策。
责任编辑:崇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