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黄石市本级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的公告

2020-08-31 15:16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43347

各位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于2020年9月1日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保方式:居民持身份证或社保卡、户口本、登记照等到户籍所在社区或现居住社区办理参保登记;各中小学、大中专院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集中参保。

二、个人缴费标准:280元/人;经市民政和市残联核定的低保、重残等困难对象由财政资助缴费,个人无需缴费。

三、缴费时间:2020年9月1日-12月31日缴纳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费用,从2021年1月1日开始享受医保待遇;2021年1月1日以后缴费的,仍按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缴纳保费,自缴费的第四个月享受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其中,2021年出生的新生儿办理参保登记,按规定享受免缴或缴费后即可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四、缴费方式:居民持个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前往市区湖北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农商银行或税务大厅任意网点缴费,也可在“湖北省电子税务局”官网或“湖北税务”APP自助缴费,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在各城区税务大厅归集缴费。

五、缴费问题处理:如无法正常缴费,缴费人可到所在区税务局查验处理;如因参保登记问题无法缴费,则持缴费网点报错凭证或提示信息到相应社区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黄石市税务局   黄石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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