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防汛应急响应由Ⅲ级下调至Ⅳ级

2020-08-08 08:51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35140 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 (记者曾莉、通讯员邓良超、周怡)根据《湖北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8月7日18时,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将防汛Ⅲ级应急响应调整为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8月7日8时,我省长江干流主要站点渐次退出警戒水位或接近警戒水位。长江沙市、汉口、黄石站已退出警戒,监利、螺山站小幅超警。主要江河湖库水位持续下降,并呈加快之势,退水过程没有发生较大和重大险情。据气象预测,长江上中游地区未来一周没有大范围降雨过程,以分散性阵雨为主。

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强调,当前防汛仍处于“七下八上”关键期,防汛应急响应调整至Ⅳ级后,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应急预案要求,保持高度戒备,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精神,密切关注雨情、汛情发展变化,加强会商研判和监测预警,继续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确保江河湖库安澜。加强长江干堤、富水、斧头湖等高水位运行的江河湖库巡查防守,及时做好退水期险情应急处置。加强防范高温强对流天气“坨子雨”引发的山洪地质灾害,做好紧急避险和转移安置工作。提前部署抗旱工作,既要抗伏旱,又要防秋旱,确保供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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