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下半年工作圈出重点

2020-07-24 10:10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40439 健康报

7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0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任务》要求强化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切实加强深化医改系统谋划和组织领导,将医改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深化医改各项工作;进一步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医改经验;建立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评估和调整机制。

在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方面,《任务》明确,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强化各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职责,增强公立医院传染病救治能力,推动医防机构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完善传染病监测预警系统,实行传染病报告首诊负责制,改进不明原因疾病和异常健康事件监测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增加防疫救治医疗设施和移动实验室。做好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导各地提早制订具体方案,加强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加强公共卫生相关学科建设和后备人才培养,强化对包括全科医生在内临床医生的流行病等公共卫生知识培训。

在深入实施健康中国行动方面,《任务》明确,持续改善生产生活环境,完善农贸市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规范功能分区和布局,制定深入开展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的指导性文件。加强重点人群健康促进,开展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评议考核,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推动妇幼保健机构机制创新试点扩面,制定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指南,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

在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方面,《任务》明确,健全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机制,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深化薪酬制度和编制管理改革。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全面推开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指导地方完善公立医院薪酬总量核定、内部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办法,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机制。

在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方面,《任务》明确,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国家试点和按病种付费。健全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的协商谈判机制,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医保基金总额预算指标,有条件的地方可加大周转金预拨力度,减轻医疗机构垫付压力。探索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制定建立医保药品支付标准的指导意见。

在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方面,《任务》明确,有序扩大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药品品种范围,开展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试点。鼓励由医保经办机构直接与药品生产或流通企业结算药品货款。指导地方全面执行中选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的采购、配送和使用政策。制定改革完善药品采购机制的政策文件。指导地方完善新冠病毒检测相关集中采购、医保支付等政策。

在统筹推进相关重点改革方面,《任务》明确,继续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进分级诊疗和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在综合医院、传染病医院、专科医院等大力推广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并将实行情况纳入医院等级评审和绩效考核。扎实做好健康扶贫。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协调和督察机制,开展“信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首席记者叶龙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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