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防指关于将我市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的通知

2020-07-06 18:26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28866 黄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分指挥部,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市防指成员单位:

受梅雨期连续强降雨影响,7月6日16时,长江黄石港水位23.89米,超设防水位1.09米,大冶湖磊山水位19.51米,超警戒水位0.01米;富河阳新水位22.08米,超警戒水位0.58米;保安湖、磁湖均超设防水位。据气象部门最新资料分析,预计7月6至8日我市强降雨仍将持续,有暴雨到大暴雨,过程降雨量为200-300毫米、局部可达400毫米以上防汛形势十分严峻。阳新县、大冶市相继启动了Ⅲ级应急响应。省防指已于7月5日18时将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

依照《黄石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我市达到启动防汛Ⅲ级应急响应条件。为此,市防指决定于7月6日18时将我市防汛应急响应级别由Ⅳ级提升至Ⅲ级。

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后,请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和防守责任区域切实做好防汛抗灾工作,各级防汛行政责任人要按照防汛预案及防汛纪律,进岗到位,实施指挥;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全线开展巡堤查险,加密防汛会商分析,加强水文监测预报;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及时发布洪水预警;切实加强江河湖库防汛信息报送和宣传工作,把握正确舆论导向,确保江河湖库防洪安全。

黄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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