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罐车,安全道路上永远不要疏忽的“对手”(应急科普)

2020-06-16 12:31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39823 黄石科协  


2020 年 6 月 13 日,浙江温岭一辆运输液化石油气的槽罐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爆炸,导致多人死亡、超过百人受伤,附近多栋楼房严重受损。

在网络流传的视频中,许多人都见识到了爆炸的巨大破坏力:

除了哀悼死者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如果能有更多的人理解液化石油气槽车事故的机理和应对措施,那么在未来,我们将能更有效的降低事故概率,提高灾害控制的水平,让更多的人免于遭遇不幸。

油罐车有多危险

由于比煤炭更加环保、燃烧稳定,近年来,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在中国能源结构中比重越来越大。2015 年以来,中国的液化石油气消费达到 3000 万吨级别,是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消费国;而进口量、民用消费量均为世界第一。

无需置疑,管道运输的运输量大,运行也更安全、可靠,但是它的一次性投资非常高,而且运输灵活性差,在国内没法全面普及。

在当代中国,液化石油气的主要物流方式,仍是使用槽罐车通过公路运输。正是这些槽罐车,通过各级公路驶向液化气站、工厂等生产消费节点,维持每个城市和家庭的正常的运转。

· 饭店提供燃料的液化石油气管道。正是每一个人的生存和消费需求,建立起了城市运转对于液化石油气运输的高度依赖

正因如此,类似浙江温岭的事故既不是第一次发生,在未来也不可能彻底将其杜绝。在可见的历史进程内,这类事故的概率将始终潜藏在大多数普通人的生活中,潜藏在每一次槽罐车行经办公室、住宅区,或是驾车与液化石油气槽罐车擦身而过的场景里。

例如,1990 年 9 月 25 日,泰国曼谷的中心区交汇处,液化石油气罐车撞车后起火,附近多辆汽车被困并烧毁。由此引发的交通瘫痪又使得更多的车辆无法撤离,被蔓延的火势吞噬。最终事故烧毁 43 辆汽车、死亡 81 人。

根据事故现场的图片判断,浙江温岭的事故类型,是液化石油气槽车的泄露事故中最为可怕的一种——液化石油气在大量泄漏以后,大面积的扩散到了空气中,在非常广阔的空间内,形成了和氧气的充分混合。

这些散布在空气中的可燃气体,只要有一丁点的火花,就会迅速转化成大范围的爆炸。

军事上的燃料空气炸弹(也被称为温压弹),实际上就是受这类事故的启发而设计出来的。但燃料空气炸弹的体积和重量,受到轰炸机等运载平台的限制,最大重量难以达到 10 吨;而液化石油气槽车的运载重量,可以轻易达到 20 吨以上、甚至 30 吨。

比如 2012 年 2 月 23 日,广东湛江 207 国道的液化石油气槽车侧翻事故中,事故车的载重就达到 30 吨重量,万幸的是该起事故没有发生泄露。

· 燃料空气炸弹的燃料扩散和起爆过程

浙江温岭的此次事故破坏面积惊人,最主要的因素就是上述两点的共同作用。如果按照爆炸极限的下限(体积分数2%)来计算,理论上 1 公斤的液化气可以形成 25 立方米的爆炸性混合气体。

假定有 20 吨液化气,且全部泄露出去,则理论上足以形成 50 万立方米的爆炸范围——即破坏直径接近 800 米。在真实的事故中,爆炸范围肯定远远小于理论上的最大值,但是它的破坏范围直径达到 300-400 米恐怕并不困难。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这种燃料混合空气起爆,虽然破坏范围大;但是由于爆速(通常介于 2000-3000 米/秒)远低于真正的猛炸药(比如 TNT 是 6900 米/秒),它对于硬目标的摧毁能力很低。

这也是事故现场诸多楼房的核心承力结构基本完好的原因,否则一旦楼房的整体结构完全垮塌,死伤人数——尤其是遇难人数将远不止现有水平。

第一原则:保持距离

诱发液化石油气槽车事故的原因有很多种,一些原因是旁人难以干涉的。比如 2002 年河北某县煤气公司,司机一个人开着载有 15 吨液化石油气的槽车去繁华市区的修理厂。然而该厂的门廊没那么高,槽罐上方的安全阀被撞断后引发了整整 37 小时的大火。

· 侧翻的液化石油气槽车

但在现阶段,液化石油气槽车绝大多数事故还是发生在公路上,尤其是高速公路上的侧翻和追尾事故最多。

这种事故很少是单方面形成的,而多是槽车与其它车辆的互动过程中发生过的——但凡稍有驾驶经验的人,恐怕都很难说自己在路上没有遭遇过液化石油气槽车,没有和它们发生过迎头会车、并行、尾随、超越等关系。

公安消防部队昆明指挥学校,总结了 2012 年国内 10 个典型的液化石油气槽车高速事故案例,其中 7 次侧翻、2 次追尾、1 次失控翻下公路。10 个案例中,5 起事故没有发生泄露,1 起事故起火 2 死 2 伤,1 起事故爆炸,3 名消防员牺牲。

· 2004 年 8 月 19 日,杭甬高速路发生液化气槽罐车倾覆事故,造成液化气泄露

在这些事故中,确实有大量问题来自槽车司机自身的不当驾驶。中原油田石油化工总厂关于槽车事故原因总结的论文中,就曾明确列入以下内容:司机未经培训、未取得资格证上岗,疲劳驾驶,超载超速等等。

但需要对普通人强调的是,即使具备专业资质的合格司机驾驶槽车,他们应对路面紧急状况的反应空间其实也是很小的:

这些载重的槽车本身质量非常大,而且重心很高;无论是紧急制动能力,还是紧急变向时的速度极限,都远远低于普通的小轿车。

· 2014 年 12 月 19 日,连环追尾事故,液化石油气槽车被追尾后,罐体尾部破裂起火

对于你我这样普通人来说,在参与交通的时候,最好尽量避免干扰液化石油气槽车的行驶,与它们保持更大的反应空间;使这些车辆可以尽量减少紧急变向、紧急制动的操作,无疑能有效减少事故发生的几率。

特别是在高速公路上,经常有一些胆肥的小车司机,超车后不持续加速拉大距离,反而是松油门、甚至减速制动;并道时,不打转向灯,不留出足够的纵向空间......这些行为,都是在给后方的槽车司机施加巨大的突发压力,逼迫他们紧急制动或者是变向,这是非常危险的。

遭遇事故,如何自救

对于已知的各类事故,现代国家都会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比如国内的《陆上石油天然气储运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就是专门针对浙江温岭此类事故的。

但无论预案设计的如何精确,有两个问题绕不过去:其一,消防和医疗等应急救援力量的人员装备,从接到上级命令再到抵达事故现场,需要一定的时间。其二,如果没有广大社会公民的支持和帮助,官方的救援力量将会被极大的削弱。

所以作为一个普通人,如果遭遇这类事故,在官方救援力量抵达以前,首先应该尝试尽力自救。

· 怀化 10.6 事故中被烧毁的消防车

要特别强调的是,「槽车翻车了都没泄露,之后也不会漏」,这种想法是绝对错误的。液化石油气槽车在发生事故后,由于罐体内保温绝热层的破损、液态部分的翻动,都有可能出现罐体内部的液体不断气化、然后撑破罐体引发泄露、起火、甚至爆炸的情况。

1998 年的西安 3·5 事故、2012 年的湖南怀化 10·6 事故,消防官兵都在这上面付出了血的代价——比如怀化事故中,车翻了 5 个多小时以后才泄露爆炸。

液化石油气中含有硫化氢等成分,具备神经毒性,由于比空气重,会向低洼处沉积。如无特殊技能培训背景,不要尝试做英雄。

· 2003 年 12 月 23 日,重庆开县一矿井发生天然气「井喷」事故,由于矿井天然气硫化氢含量极高,导致 243 人因硫化氢中毒死亡、2142 人中毒住院治疗、65000 人被紧急疏散

不管槽车有没有明显的泄露特征,都应该立即向上风的方向疏散,并拨打 119 报警、尽可能清楚的提供事故信息,疏散距离最好能达到 800 米。

如果近距离接触过高浓度、大量的液化石油气,被污染的衣服能脱掉要尽快脱掉,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眼睛要提起眼皮,用大量清水或者生理盐水冲洗眼球。如果出现呼吸困难,应立刻寻求输氧支持。

以上是需要优先处理的情况,包括头痛、恶心等吸入较多液化石油气后引发的症状,都应在随后寻求正确的医疗观察和支持。

在对典型液化石油气槽车事故的救援中,官方力量需要在最快的时间,使得消防车、吊车、拖车等车辆抵达现场,并迅速建立 500 米警戒区、禁绝警戒区内一切火源,实施交通管制。只有在这些措施能够迅速、有力执行的情况下,救援工作才能达到最大效率。

但遗憾的是,在国内多次事故的实际救援中,经常出现报警不及时、社会车辆占用应急车道、冲入警戒区等情况,不仅危害实施救援的消防等人员,更危害到了所有现场附近的人。

· 被堵住的消防通道

比如上文中提到的湖南怀化 10·6 事故,早上 6 点的事故,消防到 9 点 10 分才接到报警,由于国庆期间高速拥堵、应急车道被很多车辆占用,消防车辆到达现场已经是 10 点 15 分,剩下的时间已经完全来不及转移槽车内的液化石油气。

最终,该事故导致了 3 名消防员牺牲、2 名消防员被烧伤;两台消防车、五辆社会车辆烧毁,大火直到 8 日才熄灭。

围观火势和救灾阵仗则更属拿生命开玩笑:2015 年 10 月 10 日,安徽镜湖区杨家巷一私人小餐馆发生液化气罐爆燃,大量人群聚集围观拍照,此时又发生一次剧烈爆炸,造成 17 人遇难。

· 某市的市民为了围观夜市火灾,甚至驱车到现场看热闹。大量的人、车堵塞道路,对于消防救援没有任何好处

如果没有遭遇到种种外部干扰,这些事故,其实是完全有可能平安完成救援的。尤其在湖南怀化 10·6 事故中,两名被烧伤的消防员,后来是还是由指挥员组织起来的热心市民送往医院的。

在这样的灾难中,恪守公民职责,不给救援力量设置额外的障碍,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提供帮助,才能救下更多的人——在未来的某一天,你我都可能是那个需要救助的人。

来自 | 大象公会、科普中国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