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湖北710家商超门店无理由退货!

2020-06-15 17:25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40376 楚天都市报

今天上午,湖北省消委在武汉举行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新闻通报会。会上透露,全省已经有710家商超门店加入“线下实体店七天无理由退货承诺企业”行列。

线下无理由退货改善消费环境“疫情过后,经济下行压力大,消费信心略显不足。”省消委副秘书长蔡浩在通报会上表示,为提振消费,积极化解经营者和与消费者之间的消费矛盾。今年上半年以来,省消委通过动员倡议,积极引导大型零售商场进行“无理由退货”。 截至今年6月,通过自愿申报,全省已经逐步形成了以大型零售商场作为推行“无理由退货”的带头作用,带动各行业实体店经营者实现“积极承诺、诚信经营”。 通报会现场参与此次“承诺活动”的有:苏宁易购、沃尔玛、中百仓储、中商、工贸家电、家乐福、迪卡侬等综合卖场,海尔、美的、林内、万家乐、美菱长虹、苏泊尔、九阳、科沃斯、OPPO、小米、vivo、创维、海信、TCL、长虹、康佳、三菱重工17个品牌企业,共436家门店。 截至目前,全省各地已作出公开承诺的包括:宜昌首批试点7家商超共168家门店,潜江9家商超共75家门店,咸宁8家,孝感17家,荆州洪湖6家,并逐步向县区纵深发展。全省“线下实体店七天无理由退货承诺企业”合计710家。当天,有全省12家行业消费维权办公室,以及苏宁、中百、沃尔玛等24位企业负责人参加了通报会。

无理由退货服务导则发布

上午的新闻通报会上,省消委秘书长陈方军对外发布了《湖北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服务导则》(下称《导则》),《导则》明确消费者因生活需要在线下实体店购买商品后,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根据《导则》,施行无理由退换货商品品种的范围、退货程序、退货方式条件、时限等,由经营者根据自身实际经营条件及商品属性来自行确定。具体范围需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公示。 经营者向消费者作出无理由退货承诺的时限不少于七天。 目前,已经有部分商家无理由退货承诺时间达到10天或者15天。其中,迪卡侬更是施行自有品牌产品无限制时间退换货的政策。

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不影响经营者二次销售。

这里的“完好”,指的是“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外观,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赠品(如有)、保修卡、说明书、发票(如有)、外包装(如有)等齐全。” 《导则》也明确,如果消费者购买商品时取得赠品,退货时应将赠品与所购商品一并退回,或者按赠品价格向经营者支付价款。 

后期,省消委将建立“湖北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企业名录,并向社会进行红榜公示。 同时,对参加承诺的实体店进行动态监督管理,加强跟踪服务和监督落实,加大消费体察、随机抽查、监督暗访、日常巡查力度,督促企业兑现承诺,落实落地。

来源:楚天都市报

责任编辑:侯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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