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湖北抗疫一线人员申请法律援助免审经济困难状况

2020-06-04 21:30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23823 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记者曾雅青 通讯员顾丹)近日,湖北省司法厅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司法部统一安排部署,在全省范围开展“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为全省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湖北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该活动主要包括扩充法律援助事项、开展法律援助专项行动、创新法律援助服务方式、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积极参与帮贫扶困、用心用情服务农民工、完善便民服务措施、提高法律援助质量以及强化业务系统应用等9个方面的内容,活动期为今年5月至12月。

该活动将以武汉市为重点,在全省开展“助力最美逆行者”法律援助项目,对因防控疫情产生纠纷的医护人员、人民警察(含辅警)、军人、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以及符合条件的抗疫期间不幸去世的医务人员和其他作出突出贡献人员的家属提出法律援助申请的,提供代拟法律文书、民事诉讼代理、行政诉讼代理、刑事代理、劳动争议仲裁代理等法律援助。

为保障法援服务覆盖到位,因疫情导致的劳动报酬支付、劳动关系解除、工伤赔偿、房屋租赁等纠纷将被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军人、人民警察(含辅警)、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提出法律援助申请的,将免予审查经济困难状况;因疫情导致生活困难的、复工复产企业的职工和农民工、对农民工因讨薪或工伤赔偿申请法律援助的,当事人可通过书面承诺的方式证明其经济困难状况,无需开具经济困难证明。

同时,该活动将对接低保人员、五保户、重度残疾人、农村特困户等基本信息,摸排因疫致贫的劳动者、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及因疫返贫群众以及脱贫不稳定户、贫困边缘户等基本信息,登记为法律援助重点对象,对册内人员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于经济困难审查。对区域内建档立卡的贫困户申请法律援助的,实行“点援制”,进行“一对一”帮扶服务。

责任编辑:侯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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