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地通过国家森林城市复检 湖北11个城市保持该称号

2020-05-18 08:06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81891 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 (记者汪彤、通讯员周卫平)5月13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公布了2019年度国家森林城市动态监测结果,我省参与本轮复检的襄阳、荆门、咸宁、随州四市全部顺利通过国家森林城市复检,继续保持“国家森林城市”荣誉称号。

国家森林城市,是指城市生态系统以森林植被为主体、城市生态建设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各项建设指标达标并经国家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授牌的城市,是我国在城市生态建设方面的最高荣誉,也是综合体现一个城市科学发展水平与和谐发展成就的重要标志。

截至2019年底,全国已有300多个城市开展了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其中194个城市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组织专班每3年监测复查一次,监测复查合格的城市,将保留“国家森林城市”称号;监测不合格的,予以警告,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撤销其“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经过本轮复检,我省现有11个城市保持“国家森林城市”称号。近年来,省林业局还提出梯次“创森”理念,启动省级森林城市建设,并向县、市、区和乡镇、街道延伸,形成市、县、乡、村“四级共建”机制,增绿扩绿步伐显著加快。越来越多湖北人享受到推窗见绿、出门见林的生态福利。

责任编辑:张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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