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等四部门推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2020-05-17 14:41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28140

据中国之声《央广夜新闻》5月15日报道,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近日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推进金融开放创新,深化内地与港澳金融合作,加大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力度,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中的支持引领作用。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文件所提及的政策举措中,17条已在深圳落地。

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对构建我国改革开放新格局有着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意见》从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促进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升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服务创新水平、切实防范跨境金融风险等五个方面提出26条具体措施。央行表示,《意见》的出台,为建设富有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前海开源基金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表示:“出台该《意见》进一步明确了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的一些具体规划,是有利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整体建设,对构建我国改革开放新格局有着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也有利于支持我国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推动A股市场走出慢牛长牛行情。”

《意见》提出,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的审慎经营、合规展业的银行,在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贸易收支业务时适用更为便利的措施,进一步简化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流程,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优化营商环境;扩大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开放;有序推进粤港澳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逐步开放港澳人民币清算行参与内地银行间拆借市场等。而实际上,《意见》提出的很多创新举措,目前已经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局部落地、试点,并取得良好效果。而据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意见》提出的45条措施中,目前已经有17条措施在深圳全市落地了,并取得较好成效;有3条措施已经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开展试点;14条措施持续推进中;目前还有11条措施尚待研究落地,包括探索建立跨境理财通机制、开展本外币合一的跨境资金池业务试点、推动跨境征信合作等。

与此同时,《意见》表示要加强粤港澳金融监管合作。其中明确,将建立粤港澳大湾区金融监管协调沟通机制,推动完善创新领域金融监管规则,研究建立跨境金融创新的监管“沙盒”。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指出,《意见》的出台是中国进一步推进金融业高水平双向开放的重要举措。他表示,从区域经济的角度来讲的话,如此高规格、大规模的金融的改革创新的举措是非常罕见的,可以说金融支持的体系是覆盖了我们整个资市场或者是整个金融业。(对于)打造一流的粤港澳大湾区的这样一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城市群,我觉得这就是一个催化剂,一个加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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