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次召开的这个高规格大会上,省委省政府部署推进这件大事!

2020-05-14 22:22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86694 湖北日报

5月14日下午,我省首次召开全省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大会,发布省委省政府《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部署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省委书记应勇强调

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主动作为、奋发有为,全面对标国际国内一流标准,刀刃向内、自我革命,加快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努力使湖北成为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企业获得感最强的省份之一,使营商环境成为湖北疫后重振、浴火重生的金字招牌,把湖北打造成要素集聚的“磁场”、企业发展的“沃土”、投资兴业的“宝地”、现代治理的“样板”,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突破。

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晓东主持会议并讲话。省政协主席徐立全、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王玲出席会议。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黄楚平就《若干措施》作说明。部分中央在鄂企业、省属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和商会组织负责人代表受邀参会。

好的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吸引力!

应勇指出,湖北打赢疫后重振的民生保卫战、经济发展战,实现高质量发展,既需要中央和全国人民“搭把手、拉一把”,更需要我们主动作为、奋发有为,把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作为重要突破口,以“壮士断腕、刀刃向内”的勇气和力度,着力实现营商环境根本性转变,进一步增强市场、社会和企业信心,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要通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制度供给的核心竞争力,有效对冲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稳住经济基本盘,更好服务“六稳”“六保”大局。


地区发展,短期靠项目,中期靠政策,长期靠环境。

应勇强调,营商环境是发展环境的重要内容,是地区核心竞争力和软实力的集中体现。近年来,我省营商环境持续改善,但在法治环境、市场环境、政务环境等方面仍存在短板和不足。要以强烈的危机感紧迫感,以奋起急追的精神状态,主动对标国际国内一流标准,紧密结合湖北实际,逐条逐项比照分析、改进提升,加快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应勇要求:

要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以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决心和勇气,敢于破除利益藩篱,敢于打破坛坛罐罐,主动取消或简化审批事项、转变管理方式、下放审批权限,真正为市场松绑,为企业减负。

要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对政府部门的业务流程进行革命性再造,对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办事流程进行系统性重构,切实解决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让市场主体和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要把“一网通办”作为重要抓手,大力推进数字政府建设,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营商环境好不好,企业最有发言权、最有感受度!

应勇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钉钉子精神打造营商环境“升级版”。

要主动对接中央一揽子政策,加紧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举措,全面落实好我省已出台政策文件,持续为企业降本减负,不断提升市场主体对惠企政策的获得感。

要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坚守契约精神,当好服务企业“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既体现政府的服务理念和担当作为,又在法律框架下、市场规则中给予企业更加充分的经营自由。


优化营商环境关键在落实,要确保市场主体和服务对象看得见、摸得着、能感受、得实惠。

应勇强调,各地各部门要以滚石上山的拼劲韧劲干劲,狠抓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推进、抓落实,组织开展好走访企业、服务企业专项活动,帮助企业纾困解难。要加强统筹协调、沟通协作,确保各司其职、整体联动。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要建立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常态化工作机制,咬定青山不放松,真抓实干、持续发力、久久为功。 

王晓东要求:

要提高站位,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主动作为、奋发有为的政治担当,作为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作为关系战略和全局的要事、大事、关键事,作为我省疫后重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突破口,作为刀刃向内、转变政府职能的“一把手”工程来实施。

要对标对表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方向,瞄准国际国内一流水平,顺应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期望,把优化营商环境的实际成效作为检验标准。

要抓好我省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落实,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全力补齐短板、统筹推进、优化升级。

要保持定力、增强耐力、持续用力,把整治问题与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把阶段成效与长远目标统一起来,锲而不舍,久久为功,以良好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助推湖北高质量发展。

省领导尔肯江·吐拉洪、王瑞连、王艳玲、王立山、周霁、王忠林、李乐成、刘雪荣、曾欣、万勇、赵海山、杨云彦、肖菊华、张维国,武汉市市长周先旺出席会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省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大会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各地设分会场,各市县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有关企业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来源:湖北日报

责任编辑:侯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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