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放过、不凑数”!2019黄石扫黑除恶典型案例看这里

2020-05-13 16:48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38586

“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

公安部A级通缉逃犯卫某等21人涉黑案、阳新“五里湖”涉黑案、李某涉黑案等案件查深查实,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被打掉,社会治安秩序明显改善、基层党风政风明显好转……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两年来取得的阶段性战果。

2019年,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迎来“船到中流浪更急”的深水区、攻坚期,形势更加复杂,工作要求更高。

梳理黄石检察机关在2019年的雷厉之行,“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是一以贯之的主题。全年,共批捕黑恶势力犯罪38件58人,起诉28件247人,其中涉黑案件9件144人;纠正漏捕、追诉漏罪漏犯37人;移送涉黑涉恶线索和“保护伞”线索220条;发出检察建议29件,推动行业整治,实现源头治理。

今天,让我们走进其中3个典型案例,看看黄石检察机关扫黑除恶成效

2008年至2017年间,以卫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大冶卫祥湾为中心,向周边地区辐射,有组织地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28起,造成1人重伤、9人轻伤、2人轻微伤,非法敛财共计人民币200余万元,公安部将卫某列为A级通缉逃犯。

为保证办案效果,西塞山区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组建专班办案,提出补充侦查意见80余条,公安机关及时补充完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提起公诉。在办案中,检察机关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释法说理到位,本案21名被告人全部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庭审中,被告人都当庭认罪。

主犯卫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一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2008年至2018年间,以柯某为首的涉黑组织,以阳新五里湖、排市、陶港为中心,有组织地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非法拘禁、强迫交易、非法采矿等违法犯罪活动29起,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检察机关在审查办案中,坚持深挖彻查、除恶务尽,向阳新县公安局移送涉黑涉恶线索,注重串并研判,强化引导侦查,深挖出3件涉黑涉恶案件。同时,同步推进“破网打伞”,向纪委监委移送“保护伞”线索,已有3人被依法查处。

2019年10月,柯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2016年11月至2017年11月,彭某等12人有组织地采取跟踪、滋扰、纠缠或威胁、恐吓、殴打、任意毁坏财物等手段,在黄石、十堰等地从事非法讨债业务,扰乱了社会生活秩序。2018年9月,公安机关以彭某等8人涉黑犯罪、柯某等4人涉嫌普通刑事犯罪移送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彭某等人既没有明确的层级和职责分工,也没有在一定区域形成非法控制或重大影响,不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组织特征和危害性特征;但柯某作为首要分子,组织他人采取恐吓、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等手段,针对被害人的家属和亲友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符合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特征。

最终,检察机关对彭某、柯某等12人均以恶势力犯罪集团起诉,得到法院支持。2019年8月,彭某、柯某等12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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