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黄石药店恢复向市民销售发热、咳嗽、感冒类药物

2020-05-12 16:03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161844

12日,从黄石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当前疫情由超常规防控向常态化防控转变,根据省人民政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通告要求,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即日起,全市所有零售药店恢复向市民销售治疗发热、咳嗽、感冒类药物。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零售药店仍要继续加强对经营场所环境卫生的消杀管理,保持室内良好通风,对所有进店人员要进行体温监测,并劝导其正确佩戴口罩,不聚集。

对购买治疗发热、咳嗽、感冒等药物的人员,要严格填写患者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现住址、体温等登记信息,且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对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要劝导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及时上报信息。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风险管控,毫不懈怠抓好辖区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责任编辑:柯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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