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军入伍,保家卫国
是每个适龄青年应尽的义务
然而,也有极少数青年因怕苦怕累
服役思想不端正
入伍后千方百计逃避部队的纪律约束
并想方设法拒服兵役
对这种行为
部队只能按思想退兵处理
但处罚并不会到此为止
王某,男,汉族,开发区汪仁镇王叶村人,高中学历。于2019年9月1日被批准入伍,到武警四川总队德阳支队服役。
王某到部队后,表现出对部队环境的极度不适应,严重抵触部队的正常教育训练和管理,经部队反复教育、做其思想工作,该同志仍无动于衷,拒服兵役态度坚决,并拒不参加部队的训练和集体活动。后经部队发函联系,区征兵工作人员和王某家人到部队现场做其思想转化工作,讲清了政策,告知了拒服兵役所面临的惩罚,但该同志依然坚决表示不愿服役,坚持离队,并愿承担拒服兵役的一切后果。鉴于王某的现实表现,经德阳支队政治工作处审查,对王某作除名处理。
根据《关于印发<解决新兵拒服兵役问题暂行办法>的通知》(军动〔2018〕238号),将其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有效期为两年。
“拒服兵役”的后果
可能比你想象中更严重
1、取消其义务兵优待,追回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并由兵役工作部门依法予以入伍地当年家庭优待金两倍罚款;
2、两年内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职工;
3、两年内不得参加成人教育及升复学;
4、在个人户籍“服役栏”备注“拒服兵役”永久字样;
5、列入法定不准出境人员库,两年内不得出国(境);
6、不得参加劳动模范、道德模范、时代楷模、五一劳动奖章、五四青年奖等评选。已经获得荣誉的予以撤销;
7、将失信主体的行政处罚信息纳入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金融机构在办理个人信贷、融资、信用卡等金融服务时,将失信记录作为重要参考依据,从严审批。
每一个有志青年
都应珍惜从军报国的机遇
因为你的青春不应该只有眼前的苟且
还有家国与边关
责任编辑:侯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