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知识产权日,聊聊这些您必须了解的知识

2020-04-26 09:54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83720 湖北省版权局

4月26日,我们迎来了第20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今天由小编带您了解,关于知识产权那些您必须知道的事……

世界知识产权日的由来

1970年4月26日,《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生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决定从2001年起,将每年的4月26日定为“世界知识产权日”。

设立世界知识产权日,旨在在全世界范围内树立尊重知识、崇尚科学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营造鼓励知识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环境。

什么是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智力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专有权利,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它与房屋、汽车、电脑等有形资产一样,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可以进行买卖、赠予和使用,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版权)、厂商名称、植物新品种、原产地名称、货源标记、商业秘密、制止不正当竞争、植物新品种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

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有哪些?

1、未经授权,在生产、经营、广告、宣传、表演和其他活动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2、伪造、擅自制造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

3、变相利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4、未经授权,在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注册和网站、域名、地名、建筑物、构筑物、场所等名称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5、为侵权行为提供场所、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

6、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侵权行为。

什么是专利?

专利,是专利权的简称,是最重要的知识产权之一,是国家按照专利法授予申请人在一定时间内对其发明创造成果所享有的独占、使用和处分的权利。

专利有几种?

我国的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

发明专利——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专利——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专利——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专利有哪些特点?

1、具有独占性,亦称垄断性或专有性。专利权专属权利人所有,专利权人对其权利的客体(即发明创造)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具有时间性,即指专利权具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也就是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期限届满即终止。发明专利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限为10年。

3、具有地域性,即对专利权的空间限制。一项发明在哪个国家或地区获得专利权,就在哪个国或地区受到保护,其他国家和地区则不予保护。

专利权人有哪些权利

1、独占实施权: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依法享有进行制造、使用、销售,并利用其垄断市场,获得利润的专有权利。

2、转让权:专利权人将专利权转让给他人的权利。

3、实施许可权:专利权人通过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等方式,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并收取专利使用费的权利。

4、标记权:专利权人享有在专利产品中标注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

5、处分权:转让专利权、赠与专利权、放弃专利权。

如何获得专利权?

必须经过专利申请和依法审批的全过程。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必须将其发明创造的内容在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或图片、照片中充分公开,划定保护范围,而这些公开的内容是支持其权利存在的唯一依据。记载发明创造内容的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或图片、照片是专利申请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其被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法公告之后,就成为了专利文献。

获得专利权的条件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申请专利有哪些途径?

专利申请是获得专利权的必须程序。专利权的获得,要由申请人向国家专利机关提出申请,经国家专利机关批准并颁发证书。专利申请有两种途径:

1、自行申请:个人或单位自行撰写专利申请文件,以书面形式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或国家知识产权局设在当地的代理机构)递交申请,或者通过挂号邮寄申请文件;也可以网上申请,网上申请需借助客户端来完成。

2、找专利代理机构帮助申请:把专利申请委托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办理,专利文件由专利代理人撰写、提交。

侵犯知识产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七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

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五条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六条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七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第二百一十八条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第二百二十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责任编辑:侯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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